第一百六十八章 把杨朝月养歪了。
很快的,一天的《奔跑吧兄弟》录制结束完毕。
张飞宇换回自己的衣服,与一干艺人告别。
他没有在杭城逗留多久,而是很快的回到了沪都的工作室。
因为《最好的我们》预计要在半个月后开机了。
而也由于陈潇潇演技十分差强人意,虽然有了之前饰演的林洛雪。
但怎么说吧。
林洛雪这个人设与耿耿差别还是很大的。
一个是自信洒脱,看似交际能力MAX,却找不到真正朋友的校园女神。
一个则是看似傻里傻气, 但却有趣轻快,钟青灵秀的平凡女孩。
与其等到《最好的我们》开机以后,再去调教陈潇潇,临时抱佛脚,还不如早点未雨绸缪。
这是张飞宇的想法。
他打算给陈潇潇和杨朝月两人,再来上一个星期的演技特训课。
平心而论,陈潇潇并不完全适合耿耿这个角色。
毕竟耿耿在原著设定中, 她是个长得一般,家庭一般,学习一般。
除了性格十分突出,是那种时而呆萌,时而傻气,时而灵动的复杂性格,其他方面都很普通的女孩。
而再看陈潇潇呢,她出身的家境不说大富大贵,但完全称得上是中等小康。
光这条件,就已经秒杀了华夏百分之99.999999%的家庭了。
而且陈潇潇的颜值嘛,虽然说不上拔尖漂亮。
但也绝对和普通沾不上边,甚至还因为身材的原因,添色加分不少。
这样颜值漂亮,身材很好的女生, 在班上,乃至学校里, 会只被男主注意到?
还轮得到他下手。
僧多肉少,早就被抢了好吧。
学习方面, 陈潇潇倒是和耿耿的人设十分符合, 都是学渣。
但人家耿耿虽然是学渣, 书到用时方恨少,但谁让她的运气一直不错呢。
中考险胜,高考再次险胜,乃至于公务员考试也险胜。
险胜多了,那么就不得不考虑。
这究竟是耿耿的运气太好呢。
还是她的智商,情商,心理素质等诸多因素都及格过关,糅合所造成的必然结果了。
因此,耿耿这个人设看似普通平凡,但其实想要真正演绎出来。
让人看到她傻里傻气,但除此以外还能看到傻之外的其他优点。
十分困难。
特别是陈潇潇这个演技新人。
这对她来说,比之前演林洛雪的时候,要难上一百倍。
毕竟,这可是真正扛大梁的女主角啊,整部剧的核心人物。
之所以让陈潇潇出演耿耿,这还是张飞宇的一个私心。
想着拉自己这个前世失之交臂的青梅竹马一把而已。
毕竟说到底,他张飞宇也不完全适合余淮啊。
余淮在小说设定中,作者其实并没有描写过他的具体长相。
甚至连通常言情小说里面所必备的男孩描写。
譬如干净清爽, 阳光帅气等形容词都没有。
并且, 余淮的成绩, 也顶多只能算得上不错,属于学霸,而不是学神。
他的分数,是自己一次次努力学习所换来的,真正做到了一分努力,一分收获。
而同样是振华高中呢,上有学长盛淮南,又帅又成绩好。
同级部又有楚天阔和周末这种高智商的学霸。
还有林杨这种活泼开朗的聪明男孩,就连本班都有个忧郁学霸韩旭。
相比较这些离谱选手。
余淮,仅仅只能算的上,学校里一名不错的男生而已。
离谱的是,因为余淮的家庭很压抑。
冷飕飕的,没有交流,父母感情好不到哪里去,在一起都是责任,压力,余淮心底里甚至还十分敏感自卑。
这种敏感自卑到,与耿耿聊天的时候。
他总能不由自主的升起羡慕对方的想法。
他羡慕耿耿的单纯,羡慕她的家庭,也羡慕她的纯真,她的父亲把她保护的很好。
余淮会被耿耿吸引,很大程度就是因为耿耿的性格。
之所以读者们会觉得,余淮给她们的印象这么好,简直是个才华颜值具备的校园男神。
完全是因为作者一直是以耿耿视角去写他的。
情人眼里出西施,耿耿从见面就对余淮一直抱有好感了。
以她的视角去看,余淮当然是怎么看怎么好,到处都是优点啦。
再看现实中的张飞宇,高考状元。
虽然说这个状元在张飞宇自己眼中,水分很大,毕竟他是重生者。
但在外人眼中,他就属于那种突然开窍了的妖孽天才学神。
光是这一点就不符合余淮的小学霸人设了。
再加上,他的颜值气质什么的,也十分出众。
属于在娱乐圈里都排得上号的那种。
至于自卑,那就更离谱了。
要说抑郁倒是可能,前世张飞宇因为拍戏的时候,代入角色过深,好几年没走出来。
可要说自卑,抱歉,他从来没有过好吧。
也正是这诸多因素。
所以张飞宇觉得,他也不完全适配余淮。
坦白说,当初如果不是八月长安的一力坚持。
他也不会想到去演余淮的。
不过嘛,木已成舟,现在再去纠结那些有的没的。
已经没啥太大意义。
而既然也决定了让陈潇潇出演耿耿,张飞宇也打算尽心尽力的把她调教出师。
不要求她能够达到前世谭松芸那种水平。
至少不要掉链子好吧。
不多时,陈潇潇和杨朝月两人到了。
张飞宇扫视了眼两人。
有段时间没见,两个姑娘出落得越发亭亭玉立了。
陈潇潇倒还好,一如既往的精致漂亮。
而杨朝月,再次见她,张飞宇当真有种刮目相看的感觉。
以前的杨朝月,由于是刚进社会磨练一两年的时间,也混迹在服装厂啊,服务员等底层行业。
无论是皮肤状态,身上的气质感觉,就是属于那种十分普通的女生那种。
不懂得化妆,打扮,更不懂得穿着。
简而言之就是有种土味。
好听的说法,就是质朴。
但而今,进入了工作室大半年有余。
经过莫向晚和诸多形体老师的打磨。
杨朝月整个人的气质也越发出众,皮肤也养的白嫩水灵起来。
举手投足间,也不再和以前一样大开大合,好像假小子一样。
甚至,无论是打扮穿搭,也变得好看漂亮起来。
会涂口红了,会擦BB霜了,会搭配衣服了。
这样的杨朝月,与之前简直是天壤之别。
如果说此时的杨朝月,是出身在大城市里,从小喊着金汤勺出身的小公主。
怕是也不会有人怀疑。
怎么总觉得,自己把杨朝月养歪了啊?
这样的她,以后偶像出道,还能自称村姑嘛?
也就在张飞宇刚升起这样的想法的时候。
就见杨朝月一进门就嘻嘻直笑。
“老板,好久不见,恭喜发财。”
“你给我滚!”
张飞宇没好气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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