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雨夜(一)
“曾经有一个法师,他的法力十分强大,他可以移山倒海、呼风唤雨,甚至可以在一天内造出一座城池,也可以在瞬间将一个国家毁灭殆尽。他行走在世间,所有人都畏惧他,他自己也越来越傲慢,觉得自己已经是全能的神。最后,他终于厌倦了,因为他挥挥手就可以得到一切,整个世界在他眼中已经毫无乐趣可言。他开始找寻一个目标,一个能让自己超越自己的目标。于是他开始了一项研究,那就是如何创造出新的生命,如果突破了这一点,他将是真正的神。他在极北之地的冰川中造出了一座高塔,从此闭门不出。他废寝忘食,不知道外界已经过了多少时日,终于有一天,他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开始了最后的一步。他紧张但满怀期望的看着试验台上的木制人偶,然后开始施法。当施法结束,他虚脱般的跪倒在地,但他不管不顾,着了魔似的抬头看着自己的成果。人偶的手指动了起来,随即全身都是一阵颤抖,血肉组织开始快速的生长,最后一个赤裸的男人成形了,他睁开双眼好奇的打量着四周,最后站起身看着自己的创造者。法师欣喜若狂,他终于可以与造物主平起平坐了。但下一刻他的笑容就僵在脸上,因为那个男人的面容逐渐变化成了他的模样,并且按照法师的衣着为自己装扮起来。那个男人成了法师自己。法师从未想到,这个自己创造出来的生灵竟然也拥有魔法,他在恐惧之中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必须要杀死自己的作品。但那个男人显然聪明异常,虽然才刚刚获得生命,就已经能洞察到法师的想法。在法师还未动手之前,男人已经动手,法师所在的位置只剩下地面上的一圈黑色火痕。高塔的大门重新开启,男人消失在冰天雪地之中。不久后,世人再次看到那名强大的法师重新游走于天下。”
——摘自《民间怪谈》,名为《人偶》。
1
“我出生在阿斯加德市北边的尤弥尔镇,那是一个在普通不过的小地方,人口不多,也没有什么知名人物,人们都过着平淡无奇的日子,年复一年的循规蹈矩。我的父母也是一样,地道的农民,他们为这样的生活感到安心。平凡是福,这基本成了尤弥尔镇居民的口头禅。”
尼克停下讲述,喝了口酒,“你听说过这个地方吗?”
内森先是一怔,然后认真的想了想,最后摇了摇头。
尼克点点头,移开目光,重新盯着放在木盘子内的烤鱼。
“没多少人知道,也没多少人关心那里,那只不过是个鸟不拉屎的普通小镇,对于整个国家而言,即便它突然凭空消失,也不会有人惊讶,他们一定会认为那里原本就什么都没有。”
尼克干笑了一声,然后抹抹嘴,“我从小常常这么想,这个该死的破地方就应该彻底消失。”
“你讨厌自己的故乡?”
内森随口问道,他实际上并不关心尼克到底是怎么想的。
他只是觉得,在这时应该问出这个问题,这是最自然不过的问题。
“并不怎么讨厌,就像所有憧憬着外面世界的孩子一样,只是感到无聊,每天数着牛粪度日,看着一样的风景,千篇一律的对话,你可以想象,那就像是一个死循环,每天都在上演。我总觉得我会是无聊至死的第一人。”
尼克撕下一块儿肉,却没有吃,只是盯着上面的鱼刺发着呆,片刻后才再次开口,“所以我发誓一定要走出那个破地方,从此再也不回来。机会在我18岁的时候到来了,南方的叛乱不停的扩大,政府开始大规模征兵。我还记得当一小队军方人员开着车路过尤弥尔镇时那惊讶的模样,他们基本已经忘却了自己国家版图内还有这么一个操蛋的地方。我也确信,当时要不是暴雨入驻让他们不得不临时找寻一个躲避之处,他们是不会找到这个岔路另一端默默无闻的小镇。”
“不论怎样,他们既然发现了这里,而这里也属于阿斯加德共和国的版图,那么这里就有义务出一份力。没有多少人愿意离开这里,只有十来个年轻人被迫加入其中,我没有显露出来自己真正的内心,当时我真是欣喜若狂。父母眼含热泪送走了我,而我不在乎他们的担心,在我的眼中世上任何地方都比自己的家乡要好的多,即便那是血腥的战场。我当然不傻,也不是乡下土老帽对外面世界没有来由的赞叹,我希望出人头地,我想要得到的是不一样的生活。”
尼克再次停下讲述看向内森,“你曾是一名士兵对吗?”
内森皱起眉头,“我记得从未对你说过……”
“你拿匕首的模样,你的动作,你的每一个举动都说明你参过军,而且身手不凡。”
尼克打断了内森笑着说道,“我也是个老兵,内森,有些习惯早已烙印在了你我的骨子里,一辈子都改不了。”
内森无言以对,说实话,他只记得自己是一名士兵,却不知道到底在哪里服役,混乱的记忆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好转。
“我要说的是,你会理解我,当你身处战场之中,当你融入在一大群同样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中间,你会变成什么样?啊,没错,这就是军队,它将我们塑造成杀戮的机器,它让我们忘记原本所拥有的人性,我们褪下人类的外皮,我们成为了野兽,会撕碎对手,绝不留情的魔鬼!”
内森的脑袋一阵嗡嗡作响。
……绝不留情……
……一击毙命……
内森摇了摇头,努力甩脱突然涌上的不安,集中精神听尼克继续讲述。
2
“……我喜欢那样,我并没有觉得羞愧,我反而以此为荣。我会成为英雄,我会成为我们家乡走出的第一个名人。这是我的动力,在战场上我才觉得那是我想要的生活。我没有让自己失望,我冲锋陷阵,没有一丝恐惧,我几经生死,却没有受过一点儿伤,哪怕是擦破点儿皮都没有。我当时确认,我就是为此而生,为了杀戮而生。”
尼克喝了一口酒,神情却严肃起来,“直到卡梅拉岛,我的运气就此用尽。”
内森浑身一颤。
卡梅拉,卡梅拉……
枪炮声再次在耳边响起。
我也在那里?
“我爱上了一个女人,而她是我的敌人,她将我率领的小队引入陷阱,我为此差点儿失去了我的左腿。当我醒来时,我已经远离战场,我不知道那个女人最终的结局如何,也不知道她是否曾经真的爱过我。我就像是义无反顾的投身战场一样,对于她的背叛,我并不感到悔恨和愤怒,只有一点点的遗憾。不管怎样,我的军旅生涯结束了,我也没能成为什么大英雄,但至少我真的远离了我的家乡,在共和国西边的希伯拉市安顿了下来,成为了一名警探。”
尼克发现内森似乎有些发楞,便歪着头打量着他。
“你想起了什么?”
内森这才回过神,眨了眨眼,“抱歉,我……似乎……不,没什么。”
卡梅拉……
……不要忘记……
……记住你的名字……
“没什么,请继续吧。”
内森回避着尼克的注视,在石凳上向后挪了挪。
“我破了几个大案,算是小有名气,但官僚体制不适合我,我只喜欢简单粗暴、直截了当,所以,你知道这样的后果。在我打断了我上司的鼻子后,就被一脚踢出了警局,还被赶出了希伯拉市。”
尼克自嘲的笑了笑,“有些事你永远逃不开,有些地方你也永远走不出去,我绕了一个大圈最后还是回到了原点。我再次回到了我亲爱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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