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九
“没想到你会选择这套衣服!”坐在超豪华加长轿车中,一副绅士打扮的刘晶,对突然现身在他对面的赵惜春,微笑道。
一件天蓝色牛仔裤,一件白色的圆领毛衣,一件粉红色的真皮外套,还有一双限量版的名牌平跟皮靴。这套对于赵惜春这样的年纪来说,清纯中略带成熟感的装扮,让人眼前一亮,给人的感觉也较先前更加舒服了不少。
天蓝色的牛仔裤是紧身的,赵惜春穿上后双腿被包裹得特别修长笔挺,臀部浑圆略微后翘;白色毛衣更像是量身定做的,穿在身上刚好配上她上身的曲线,紧贴着她的身体,胸部丰满高耸,腰身纤细。再配上白色皮靴,粉色外套,粉红的娇靥,让赵惜春本人也差点认不出自己了。
赵惜春楞楞地打量了自己一下后,随即被侧坐在刘晶身旁,并且正在给他斟酒的姑娘吸引住了。因为对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
先不说别的,单单她那能勾人魂魄似的一对桃花电眼,就是一对极品,这样能魅惑男人心的眼睛可以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就像是古时候让商纣王亡国的妲己,让唐玄宗做出一骑红尘妃子笑举动的杨玉环,她们就有这样的一双媚眼;更何况那张精致小巧的脸蛋,如巨匠巧手镌刻出来似的,怕用力一碰,就要碎了;还有纤柔的身型、凹凸有致的曲线,任何女人在她身边一比,马上自叹弗如。而且对方的这种美对赵惜春产生出了一种莫名的压力,让她感觉十分的不自在。
“你好!我是刘先生的私人助理,我叫刘燕,当然了你也可以跟刘先生一样,称呼我为燕子。”
“你是刘燕?”
刘燕微笑地对赵惜春点了点头后,随即为对方也倒了杯酒。
“看你的样子,应该是看过我刘哥的小说了。”
赵惜春看了看刘燕,又打量了一下车厢后,哼了声:“这个场景应该是刘威那本小说《幻境》中的第二十三回,第三节。”
“要是刘哥在生前能有你这么一位读者粉丝的话,他一定能再多活几年的,”刘晶说到这,表情一下就伤感了下来。
“你别误会,我这人有过目不忘的本领,而且他的那本所谓小说,如果不是工作原因,让我多看一眼,都会想吐。”赵惜春说罢,把头转向了车窗。
“二位慢慢聊,我先到前面去处理点事。”刘燕微笑地把话说完后,便打开通往驾驶舱的小门。
刘晶看了眼驾驶舱里,驾驶位置的女司机后,自言自语道:“过去就常想着能够成为刘哥小说中的男主角,没想到今天,竟然在这种状况下实现了。”
“整本小说只有一名男性,其他的角色全都是女性,能写出这样内容的家伙,要么是个自恋狂,要么就是歧视女性的精神分裂者。”凝视了片刻窗外的雾霾后,赵惜春转头看了眼刘晶。
刘晶微微地笑了笑,没有出声,而是在把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之后,把头转向了背后的窗上,并且眼神也随之忧郁了起来。
赵惜春看了看先前刘燕斟给她的那杯红酒,把杯中的酒晃了晃后,也一饮而尽,之后她一头如瀑般的及腰乌黑秀发,瞬间变成了高贵的玫瑰红色,整个人也随之年轻了好几岁,原先还比刘晶年纪稍长的她,此时看起来竟然还要比他小上几岁,顶多也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
赵惜春摸了摸变色的秀发,又看了看对面窗户上自己的模样,随即冷哼了句道:“看样子,我还说漏了一点,他还是个能偷窥女人心的变态!”
接下来的十多分钟时间里,刘晶和赵惜春的视线就再也没有过交集,这两个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窗外。
豪华轿车行驶在一条完全由鹅卵石铺成的“公路”上,因为严重雾霾的原因,所以能见度极低,超过车窗外五米的距离,肉眼就再也看不清楚状况了。不过光凭这不足5米范围的可视范围,就足以让人猜到自己身处何处了。当然了,对于早就熟读《幻境》这本小说内容的刘晶来说,他此时根本就不需要通过窗外的景象,来告诉自己到什么地方了。他之所以看向窗外,只是不想跟赵惜春对视而已,因为此时对方给他的感觉,像极了那个对他来说,根本就是“死穴”的女人。
车外渐渐地下起了雨,很快的,车外便是雷雨交加的天气。当车外的雨势和雷声都到达顶峰时,刘燕打开了驾驶室的舱门,来到刘晶面前说:“刘总,我们到了!”
刘晶点了点头后,对赵惜春说:“你是在这里等结果,还是监督我,看完整个任务过程。”
赵惜春没有立即回答,而用右手的食指,轻敲了几下车窗后,看着刘燕问刘晶:“她也跟着去吗?”
刘晶摇了摇头:“我可不是个不懂怜香惜玉的人,这种鬼天气,让燕子跟着去的话,我真是有点对不起我的性别了。”
“这就是你让我这身打扮的原因吧。”
赵惜春看着自己的这身打扮,瞬间意识到,自己选择了这套服饰时起,就已经输给刘晶一步棋。相对于刘燕的这套高跟鞋黑丝的OL标准职业装来说,她的这身打扮,更加适合在这种天气和地方行动。
刘燕微笑地对刘晶和刘燕点了点头后,随即从车厢的抽屉中,拿出了两套透明,并且厚度还不到半毫米的雨衣递给了这两人:“刘总,按照计划,我们会在这里等待你们两个小时,如果你们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回不来的话,公司会另外派人~~~~~~”
“这个我知道了,你不用多说了,一切按计划行事!”刘晶说完便打开车门,走进的暴雨中。赵惜春看了刘燕一眼后,也随之离开了车子。
刘晶和赵惜春刚从车子里面下来,身后的车子便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
5级的大风,以及只有5摄氏度左右的气温,再加上夹带着黄豆般大小冰雹的瓢泼大雨,让刚下车的赵惜春顿觉一股寒意袭来,不过随即刘晶便挡在了她面前,微笑道:“按下你雨衣左胸前的那个白色纽扣,这会让你舒服点。”
刘晶说完,便缓步从车道走向了一栋,独自矗立在一片拆迁废墟中,千疮百孔,却隐约透露着灯光的6层小楼。
看着刘晶在风雨中渐渐远去的背影,赵惜春的手不受控制地按了下左胸前的按钮,10秒过后,所有被雨衣所覆盖住的身体组织,顿时被一股让十分温暖舒服,并且精神百倍的暖流所缠绕。这种前所未有的温暖舒适感,让此时的赵惜春甚至觉得在暴风雨中的感觉比先前在车子里面更舒服。
超乎寻常的温暖舒适感,让赵惜春微微皱了皱眉后,随即快速地跟上了刘晶。
两人在崎岖,如同拆迁现场的地块走了近半小时后,终于来到了这栋12户的六层小楼的楼梯口处。
看这这层残破,随便用一抓,就能从墙壁上抓下一块灰土的危险建筑,刘晶深吸了口气,问赵惜春:“这层楼只有三楼和六楼有灯光,是你的话,你会选择先去几楼。”
“你也看过小说,这种问题,还要问我,你不是有病吧!”赵惜春边说边独自先走上了楼梯,只不过当她的脚刚踏上这第一阶楼梯。整栋大楼便瞬间被黑暗所吞噬,原先的楼梯入口大门瞬间变成了墙壁,把两人的退路完全给断掉了。
紧接着还没等这两个人从这惊奇的变化反应过来,第一段楼梯的转角处,滋滋的响了一声。楼梯扶手处亮起了一根如拇指般粗的红蜡烛,烛芯如萤火虫般忽闪忽闪地发着光了,整个楼梯都被照亮了,可是其它的地方,反倒变得更黑更冷了。
刘晶叹了口气:“要是小说中,也能营造出这种逼人的恐怖气氛,刘哥也就用不着孤芳自赏了。”
“你别忘了,来履行协议的人是你,我只是来监督的。”赵惜春说话时,身体不受控制的微抖了起来,一双脚怎么样也迈不开步子。
刘晶看了对方一眼后,随即一步跨到了她面前,对着那跟蜡烛说:“既然主人家喜欢在有光的地方招呼我们,跟我们玩游戏,那好吧,我们也就客随主便了。”说罢,刘晶从口袋中摸出了一块口香糖,放在嘴角迅速地嚼了起来,半分钟后,他嘴巴一张,口中刚被嚼完味道的口香糖便如利箭般急速激射向了红蜡烛。就在口香糖准确无误地射中烛芯的瞬间,口香糖竟然发出了万丈光芒,把整个空间都照地如同白昼一般。
之后蜡烛便熄灭了,而那块口香糖却一直悬浮在了空中,如夜明珠般,刘晶每向上走一步,它就向前飘一步,始终不离他的头顶,跟他保持着一个身位的距离,始终不让黑暗靠到他身边。从这惊奇一幕缓过神来的赵惜春,这时才注意到那跟熄灭的蜡烛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根血淋淋的细长手指。
这是一根女人的手指,手指上还套着一枚被鲜血染红的戒指,先前大家所看到的灯芯,估计就是那被点燃的鲜红细长的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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