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绿豆糕
未央宫、椒房殿。八月,秋高气爽。阿娇对着到椒房殿用午膳的刘彻说,明天想去一趟长公主府。
“我保证在宫门下钥前回来。”
宗亲王侯们陆续来到长安,大多居住在城中的国邸里。阿娇的二哥陈蟜难得回来一次,自然不会住冷冰冰的国邸,而是直接带着妻子隆虑公主住进母亲窦太主的长公主府,以解思念。一家人热闹非凡,窦太主一高兴办起赏菊宴,阿娇听说之后,生起出宫赴宴的想法。
未央宫非常大、长乐宫也很大,加上王太后的北宫几乎占据三分之二的长安城。阿娇又不是只有椒房殿一处可以活动,很难生出什么憋闷感。可她看重的是长公主府的自在,她要是请人到宫中办宴会就变味了。
原本的赴宴游玩,一准儿变成加班工作。
刘彻近些日子心情很不错,天气不冷不热的时候一年里就这几个月,不多出去玩可惜了。他常常往外跑,偶尔微服巡查还会住在百姓家中。一点都不觉得阿娇出去有什么不对,再者礼法对皇后的限制本来就少,要是有人不长眼睛弹劾阿娇,他能兜着。
再说他最近流连后宫,阿娇都没表示任何异议,还把之前伺候过他的一名叫做遗羽的宫女封为少使,多么敞亮、多么贤惠。
这就是孤想要的皇后!
刘彻并不知道,阿娇根本不想插手后宫的事。实在是她要用遗羽,却又没完全用得上,不忍心看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小姑娘伤心掉眼泪,才有的许诺。
哦,遗羽就是阿娇之前为避宠出的昏招。
没功劳,但有苦劳,不能让人家白来一趟嘛!
皇帝和皇后的内心想法千差万别,但结果高度一致——都挺满意现状!
刘彻投桃报李,大手一挥说:“表姐去吧!多带些人在身边,孤傍晚来岳母府上接你。”
这事本来也可以求太皇太后,只是近日太皇太后事务繁忙,不是有什么大事发生,阿娇不想再给太皇太后添麻烦。她又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天天不间断的往长乐宫送不同的点心。最近送的有各种糕点:绿豆糕、白糖糕、桃片糕,全都是减糖版本的,配着淡茶吃正好。
其中最受老太太欢迎的是绿豆糕。
绿豆浸泡过夜,第二天用手一搓,能去掉绿豆的皮就差不多了。要想绿豆糕细腻,得用去皮的绿豆蒸熟晾凉,再过筛几遍,加入蜂蜜、糖和奶。接着上模具,什么形状大小的都能做出来,但为方便老太太食用,还是一口一个最佳。
这些糕点太方便了。
吃它完全不费事,再怎么忙都抽得出喝一杯茶的时间。
关键是新奇有趣,日日不重样。
老太太不仅养成吃间食的习惯,还会主动问:今日阿娇送来的是什么呀?还不到吃点心的时候吗?
这些阿娇都当是方姑姑夸大其词。
刘彻也是很忙的,有很大一部分人求见他,他不能不见……阿娇也一样,可她尚有王太后、窦太主和太皇太后可以分担,冲着皇帝去的宗亲们,刘彻无法推给别人。
当夜刘彻没歇在椒房殿,阿娇高兴地抱着引枕在床上打滚,第二天有事情要做的话,夜里加班有损精气神。难得放假呢!
她想着赏菊怎么能没有蟹呢?秋天、菊花和螃蟹多配啊!越想越兴奋,拉着程安嘱咐一堆事,有没有好的蟹?要一篓送到长公主府。
程安表示,太晚了!只能让采买的人明天一早买新鲜的。放心,一定能买到。
阿娇:吃蟹得有蟹八件,她之前让工匠尝试着做过一套精致的工具,不知做好没有。
程安回答,做好了。
而且工匠一口气做出不少,您要是想吃独食,咱们可以自带餐具。不过采买一篓螃蟹的话,定是要与众人同乐吧?长公主府的庖人不一定会做螃蟹,是不是请元庖人跑一趟……最好趁现在还能出宫让他赶紧到长公主府上,趁夜教会明天侍宴的婢女怎么用蟹八件。
要是宴会时客人看着红彤彤的大螃蟹不知怎么下手,会闹笑话的。
蟹八件做好的第一套直接送到膳房,元庖人肯定知道怎么用。
阿娇:“那让他拿我的腰牌去吧。”
宫里进出不易,宫仆哪怕只过一道门都有严格的审查,没腰牌不会放行。
一夜无梦。
一大清早,阿娇不用程安叫便起床洗漱。外面天刚蒙蒙亮,她放弃晨练,穿上尚衣司送来的新衣。宽袖、外罩一层柔软的薄纱,给人一种轻盈、飘逸之感。为衬新衣,梳头宫女烦恼的在妆匣里翻找许久都没找出合适的首饰。
时间还早,阿娇笑盈盈开库房让她挑。
梳头宫女找出一套粉色的珍珠头饰。这什么时候进库房的?真好看,但阿娇没印象了。查档一看,竟然是刘寄五年前送给阿娇的生辰礼。那时候的阿娇刚成为太子妃,收到的礼太多大半没有过目便直接入库了。
不过,当时就算看过。这么多年过去,她也不会记得。
梳头宫女:“主子,这套钗能用吗?”
阿娇点头,她也觉得淡粉色的珍珠很漂亮。
“这个箱子里装的什么?”
阿娇指着旁边木架上刷着紫漆的一口大箱子问,她猜里面多半是贵重之物。
青君只是眼神一扫,便心中有数道:“里头装的书简,全是孤本。有一些是您早年间陆续寻得的,更有一小半是知道您对这些感兴趣送到咱们府里的。”库房的钥匙归青君管,她对里面有什么东西、都是什么来历一清二楚。
阿娇对此有点印象。
大概十四五岁的时候,她是对志怪札记有过一段时间的兴致。其实并非要寻珍贵的孤本,她只是好奇不够正统的、小众的闲书都写些什么。
青君见阿娇感兴趣,便将箱子打开。
不管是箱子外头还是里头都是没有一点灰尘的,书册也是年年都至少会拿出来晒一次。阿娇在里面随手一翻,找到一册《敖墨学》,作者无名氏。没写书名由来,里头一则故事约一百字上下。最多的达两百字,最少的只有四十几个字。
其中有讲名山河流藏着鬼神的。
有讲山村野汉力大无穷可以举起铜鼎的。
还有讲骗术原理的,比如隔空取物其实是袖有乾坤,血肉之躯下油锅,其实是锅内加有别的东西,看着油滚烫冒烟伤不了人。
“咦?”
阿娇翻到一则,讲的正是胡粉有毒不宜用来上妆。这本书她以前肯定没看过,否则早做实验了。虽然阿娇觉得以前的自己身中爱情的毒,为刘彻痴、为刘彻狂、为刘彻哐哐撞大墙特别的傻妞,但在人情世故以外却是聪明的。
太皇太后一点也不奇怪阿娇知晓胡粉有毒,为什么?因为她在奇奇怪怪的事情上,求知欲总是过分旺盛。
她十几岁的时候还根据看过的一些书做出过传声筒,就是电话机最初的原型。经过几次改进后在宫中属于常备之物,甚至流传到宫外。
后世人人都知道原理,孩童时期甚至手工作业都有可能是传声筒的现代,不觉得它稀奇。可搁在汉朝,还闹出过一件笑话。某列侯的小妾和花匠偷情,借用传声筒沟通内外,说悄悄话、还唱情歌、约定会见的时间什么的。结果列侯来找小妾的时候,阴差阳错听到传声筒里有男子叫他心肝宝贝蛋。
列侯大怒,气到丧失理智,提着拐棍追打小妾,一直追到大街上。
……好几百人围着看热闹。
综上所述。
皇后忽然对吃食感兴趣且迅速精于此道,有什么奇怪的吗?没有!连最精明的老太太都半点不觉得违和。
“主子,”程安见阿娇捧着书看得津津有味,连忙道:“咱们今天要出宫,再耽搁下去时辰太晚。您不是说要去西市逛一圈吗?再绕路去公主府倒是赶得上开宴,但您要带出去的一篓螃蟹肯定来不及上锅了。”
比起一本书,自然是出宫去更有吸引力。
毕竟书什么时候都能看,但错过出宫的热闹下一回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她把书交给一旁站着的宫女春鹃:“放在我床头,我回来要看。”
春鹃应诺,转身出去了。
程安和青君不离她左右,是要跟着阿娇一起出宫的,不止她们俩,连同四个内侍东风、南雨、西霜、北雪都要跟着阿娇。在外头,内侍比宫女行事更方便。
中宫太尉安小楼领着十余人护送阿娇。
这已经是微服出行,真是凤驾出宫,随行的卫官必得塞街堵路,要路过的街道全都戒严,不允许百姓行走。谁要敢在此时上街,是要罚款的。
阿娇出行的车驾自然不能是符合皇后身份的安车,外表特别朴实,内里的舒适度并不比阿娇常坐的差。她撩起车窗幔帐的一角往外看,直到车驾经过东市还没看够,颇有一种在现代逛街的快乐。
安车骤然停下来。
阿娇脑袋撞在车厢上,程安连忙扶住她,捧着她的脸仔细检查有没有伤口。
只是额头撞红一点点而已,阿娇已经不觉得疼了。
安小楼隔着车帘道:“您在车上别下来,臣过去看看。”
车上有各种药,阿娇不让程安抹:还不等抹完,红印子都消了。她上前撩起车帘往外看,青君干笑着把她往后挤。“主子,外面还不知道什么情况,您往里头一点。”
要是出现什么状况,自己还能挡在前头。
阿娇已经看清了。
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趴在地上。
安小楼把人拎起来检查一番,放回地上。抱拳对阿娇道:“这孩童慌不择路,忽然从巷子里蹿出来差点撞上咱们的车驾,幸亏臣及时勒住马儿,他摔了一跤。”要是慢一刻,小小的孩子叫马蹄踏几下,肯定没命。
阿娇:“人没事吧?”
安小楼:“左腿摔断了。”
阿娇正想说给点医药费着人把孩子送回家中,就听巷子里传来一声厉喝:“小猢狲,爷爷终于逮着你了。”
小男孩浑身一颤,跛着一条腿往前跑。
只见七八个手持棍棒的健仆自巷子里涌出来,为首的一人大喊:“你再不站住脚,叫我们大王抓住,活活打死。”
小男孩一动作起来,安小楼利眼瞧出他背后有伤,伤得还很重。观小孩的衣着打扮,就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再看拿着棍棒的一伙强人。个个穿着绫罗绸缎,佩玉戴冠,结合为首之人嘴里的一句“大王”,便知道他们是哪位诸侯王的仆从。
不过……阿娇同一时刻也在心里想:太嚣张了。
这可是长安城的大街上,一块砖头掉下来就能砸死仨皇亲国戚的地方。
不管小男孩啥情况,一个大人就能对付他,范得找着兴师动众吗?
说时迟,那时快。为首的健硕男子已经大步跑向小男孩,揪着他的衣襟把人提起来。阿娇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健硕男子用力一摔,一把将小男孩掼在地上。
阿娇蹙眉:“安小楼……”
她的声音淹没在一片笑声中。
“哈哈哈,你别动手!”
巷子里又走出来一人,喝住健硕男子。他生着一双上斜眼,目带凶戾之光,下颌圆肥,身穿褐色衣袍,头戴三梁冠。阿娇瞧着眼熟,半晌才认出他来。这其实是一位熟人,只不过阿娇记事起就只有逢年过节才会见他一面,又有穿越一遭,故而需要回忆一下才能确定。
景帝舅舅的第个八子,胶西王刘端。很早的时候,他就去封地了。
景帝舅舅因为他从小凶狠残暴,非常不喜欢他。他本身也是长安城里的一个笑柄,原因是身患阳/痿病心理上出问题,不能触碰女子。一碰就生病,病得最严重的一次差点准备棺材了。
刘端没注意到大街上的一辆安车,目光扫过驻足的行人,发出一声冷笑。
“哈哈,让开。让寡人来。”
说着,刘端接过一旁内侍递过来的鞭子,脸上带着嗜血的变/态笑容,大步走向还倒在地上一时不能爬起来的小男孩。
作者有话要说:阿娇:路见不平的时刻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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