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借机会公报私仇
“哎呀,这反驳能力不行啊!”
林浅登陆小号,在评论区发声:#各位,有没有觉得,她写的小作文漏洞百出?首先,女孩子在酒吧喝醉,都是叫自己信得过的闺蜜或是家人来接,或者是就近找个宾馆歇息,不会冒着被混混捡尸的风险在路边休息。其次,哪个正经女孩会上陌生男人的车,还让陌生男人送自己回家,进自己的屋?再有,哪个被强J的女孩会让强J犯娶自己?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才有的“保全名声”戏码,早就过时了好吧。#
她此言一发,诸多网友火速跟帖。
#说的是,就比如我吧,公司聚餐我喝多了,平时比较熟识的男同事要送我,我坚决不让,我怕他图谋不轨。社会险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狠狠的点了!喝醉了上陌生男人的车,还让陌生男人送自己回家,反正不像正经女孩的行为。别说陌生人,我跟我男朋友刚交往哪会,他要送我回家,我顶多让他送到小区门口或楼下,都不让他上楼,更别说让他进门。#
#咦,有道理,单身女孩的警惕心可高了。异性送我回家,要进屋我坚决不让。他说他要上厕所,我让他去公厕。他说他要喝杯茶,我叫他去奶茶店喝。#
#不是,怎么会有相信“进屋上厕所”这种低级谎话的傻子?但凡有点智商的都知道,刚认识就非要进屋的男人别有企图,没企图他进去干啥?看你家家具吗?#
#经你提醒,我越看越觉得古怪,她说她醉到无力反抗,为啥事情的经过她记得一清二楚?还有还有,她要男方娶她,根本不是被强J女孩该有的反应。我曾被猥琐男袭胸,仅仅是袭胸,我恨不得宰了他。她不仇视男方要求娶,说不过去。#
#嗯……很难评,顾砚辞刚刚起死回生,突然间来了这么个曝光。我只想说,现实中的商战,有很多肮脏手段。#
再说那些激愤网友,他们针对质疑声,一一反驳。
#好嘛,又是受害者有罪论。再说一句,女孩子不会拿自己的清白诬陷男人。那些说受害者不是正经女孩的,都是披皮男。#
#好嘛,上陌生男人的车=不正经,那些上出租车、滴滴的都不正经了?让陌生男人进屋不正经,那些让装修师傅、送货师傅进门的女性消费者,也不正经?#
#她上他的车,让他进门,是她年少无知太单纯,正因为单纯,所以她付出惨痛代价。#
#不理解那些骂她不正经的网友是怎么想的。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活在大清?你不是现代人,是从封建时代穿越过来的余孽。#
反驳此类言论的评论,如雨后春笋般激增。
#连小孩子都知道,不能吃陌生人给的糖果,不能跟陌生人走。认都不认识,上他的车让他进屋,这要么是智商欠费,要么是平时就玩的开。#
#嗯,我同学就玩的开,刚认识的异性网友敢往家里带,人家随便归随便,从不说谁强了她。成年人的游戏,玩不起你就不要玩。#
#划重点,她说顾砚辞开车经过。有没有一种可能,她是看人家开豪车眼热,想嫁入豪门,故意上车,故意让他进门,后面那啥也是半推半就?#
#顾砚辞那身份和身家,要啥样的女人没有?强J?他脑子被驴踢了才干得出那样儿的傻事。#
激愤网友再反驳:#以男人的身家否认强J罪真可笑,吴**还是大明星呢,他强*粉丝证据确凿。李**也是大明星,他照样PC。#
#别洗了!等警方发布顾某人犯罪的通告,你们这些洗地狗,通通都是共情犯+包庇犯。#
#说来说去,你们是不是想说,女方是职业鸡?如果是的话,顾砚辞他就犯了PC罪。#
#传下去,顾砚辞PC,恶心恶心恶心。#
“叮……”
手机上方,弹出一条新闻推送:#宇寰总裁顾砚辞身陷X丑闻,公司已回升的股价二次下跌,市值蒸发超过两百亿。#
林浅正想点开推送一看究竟,又一条推送乍现:#财务数据外泄,总裁曝出X丑闻,投资商暂行观望,宇寰E轮融资或恐失败。#
坏消息一个接一个,林浅尚且平静,鹿菀捂着额头,大喊“我勒个去”。
她从林浅的手里抢过手机,登陆自己挂着红V职业认证的账号,给康颖发私信:#警告你,造谣传谣犯法,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如果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就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你发布的谣言,浏览点击和转发次数高达百万次,你犯法了,你知不知道?#
她编辑完正要发送,林浅制止她,“别发,他敢造谣,证明他无所畏惧。也是啊,他在A国,我国的警方要抓捕他困难重重,他自以为,那地方安全,他犯罪了不用担责。”
鹿菀轻嗤:“哼,她以为她在国外,就可以逍遥法外,不可能的。”
鹿菀删掉对话框里打好的文字,打出另外几句:#你在国外并不保险,我国司法机关可以依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原则,出具引渡请求书,在请求书中详细说明你的犯罪事实、证据以及你的基本情况。可请求国外司法机关协助抓捕你。在获得国外司法机关的批准后,我国司法机关可以与国外司法机关合作,将你引渡回国,对你进行审判和处罚。#
她发送这一段文字,康颖很快回复:#没说的,挂你。#
没过几分钟,康颖在微博上晒出鹿菀的微博信息,发给他的私信,配文声称:#大家看,这娘们身为律师,不维护正义驳斥强 J犯,共情强J犯说我造谣,快去她的微博里网暴她。#
他一声令下,立即有一大波网友涌到鹿菀的微博里,各种斥责各种骂。
#女律师共情强J犯,你是律师里的败类,法学界的耻辱。#
#收了多少钱啊?这么缺钱,你去卖啊。#
#我今天休假,我有一整天的时间骂你。#
#说人家造谣,你倒是拿出证据证明她造谣。#
#举报你了,你等着被司法机关吊销执照。#
“我去你二大爷的!”鹿菀甩掉手机,破口大骂,“造谣还号召大家网暴我,你眼里真的没有法律。”
林浅嘴角微扬,很笃定地说:“他不是无视法律,他是,准确地说,他的主子讨厌你,借此机会公报私仇。”
说完,她又加了一句,“还有,我确定以及肯定,他是男扮女装,他骂别人披皮男。实际上,他才是真正的披皮男。”
“啊,”鹿菀眼里的眸光闪了闪,“你怎么看出来的?赶紧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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