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我被妖孽勾了魂,佛祖, 求救。
——《小怪兽日记》
有时候, 冲动就是人一瞬间的邪念,何须壮胆。
丁羡不管三七二十一, 一闭眼,一踮脚,身体往前倾, 想对着他的脸颊来一口。
刚一起势,被人一掌摁回墙上, 周斯越的大手温热干燥罩在她脸上, 丁羡从指缝中挑眼看,那人正垂眼睨她, “干嘛你?!”
她一缩脖子, 整个人老老实实地贴回墙上,“没……”
少年笑了下松开手, 双手抄回兜里, 反身往房间走, 丢下一句:“拿上卷子过来,三分钟。”
丁羡冲着他的背影吐了吐舌,光速冲回自己房间, “太晚了,明天再说吧。”
说完,一点儿也没给他留说话的余地,“砰——”关上门。
周斯越站在门口, 拧紧了眉,半天才摇头关门。
零五那年北京入冬早,十一月初就下起了小雪,丁羡一早睡醒,窗外变了天儿,银装素裹地披上了一层毛茸茸的白色毯子,小雪花在空中飞舞盘旋落在窗上,仿佛细碎的白羽毛,红墙黛瓦立在这雪白的天地间,平添一抹宁静。
这节体育课,丁羡大姨妈都被这寒冷的天提前逼出来了,趴在座位上浑身无力,迷迷糊糊睡了几分钟,忽觉身上一沉,似有什么东西盖下来,睁着双浑浑噩噩的眼,刚要起身,被人一脑袋按回桌上,头顶传来熟悉的声音:“没下课,接着睡。”
周斯越把一本厚厚的《奥赛经典》丢在桌上,拉开孔莎迪的椅子坐下来,开始刷题,看也不看她,说:“赶紧睡,等会起来给你讲十分钟卷子。”
丁羡盖着他的羽绒夹克趴在桌上,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少年埋头刷题的侧脸,盯了好半会儿也不肯挪开,像是在看什么稀罕物件。
约莫是这眼神太灼热,周斯越有所察觉,忽然侧脸:“不睡,那就现在给你讲?”
丁羡赶紧闭眼,佯装睡着。
周斯越瞧她这摸样,连连摇头,语重心长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爱学习了?”
“你什么时候这么操心我的成绩了?”丁羡闭着眼回。
“我是担心你考不上好大学。”
“那也不关你的事儿。”
话到这儿,再说下去,两人怕是又要吵起来,周斯越不再作声,只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转头回去做题了,好半晌,原本以为这睡着的姑娘,又开口说,声音糯糯地:“我不是不爱学习,我只是怕耽误你……”
周斯越笔尖微顿,没转头,视线紧盯着书本。
丁羡又说:“你时间紧张,别老管我了,这阵先好好准备竞赛吧,我调整调整状态就能跟上。”
僻静午后,教室里无人,只有他俩坐在窗边的位置上,一个趴着,一个弓着身写题,暖气打得高,窗户都蒙上了一层浓浓的雾气,看不清外头的世界。
她声音微低,荡在这塞满书的教室里,懂事得戳人心窝子。
周斯越转头盯她一会儿,半晌后,他用笔轻轻在桌上点了点,一字一句,格外认真:“我要的不是你能跟上,明白?”
丁羡瞬间睁眼,周斯越正一瞬不瞬地盯着她,那双黢黑的眼,如寒星,是她从未见过的迫切。
“考清华吧,嗯?”他说。
从小到大,丁羡这姑娘说聪明也不聪明,说不聪明有时候也是鬼灵精,可会抖机灵。
叶常青喜欢她,从小便将她带在自己身边学画画素描,意外发现这丫头学得有模有样,不过那时他不得势,说话没什么分量,饶是这丫头再喜欢,姐姐不愿意在她身上花这钱,他也无权决定她未来的路,只能偶尔带她出去采采风。
那时候,不止叶婉娴,身边大多数家长都认为,学画,学音乐,学艺术都是有钱子弟的玩法,他们这种底层家庭能把孩子供出来就已经是难上加难了。从小思维定式,丁羡也知道自己学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于是便将大把的注意力都投放到学习上,一路走来乖巧懂事,成绩优异,深得老师家长的喜爱。尽管如此,也从没想过要考清华这种事。
虽说许多小孩小时候爱在各位长辈亲戚面前表达自己的雄心壮志,长大要考清北。
但丁羡从小就不曾说过这些豪言壮语,也不曾想过,她对自己的要求很简单,离开北京就行,越远越好。反正是绝对不会留在北京的。
这一下就把她计划全然打乱了。
至此之前,她都只想去杭州上个普本,所以她很珍惜现在跟周斯越在一起的时光,怕以后,她往南,他留北,再见已不知是何时。
丁羡很清楚自己目前的成绩,重点线外徘徊,运气好了刚过线,运气不好就只能在二本挑个好专业,别说考超重点线一百多分的清华了。
“我考不上。”
周斯越哼唧一声笑:“考不上还不知道好好学习?整天跟着孔莎迪瞎混,我发现你这人得管,三天不管就上房揭瓦,一点儿没有自觉性。”
丁羡小腹骤痛,疼得她直抽气,没力气再搭话,在他刺耳的讥讽声中,羞愧地低下了头:“我试试吧。”
周斯越不知道什么时候给她倒了杯热水回来,水杯往桌上一摆,说了句趁热喝,便不再搭理她,专心刷题去了。
丁羡捧着水杯,故意谑他:“挺有经验啊小伙子?”
周斯越笑骂:“狗屁。”
头也不抬,随手坐了一道选择题,继续随意道:“小时候养过一条狗,每个月我还给她揉肚子呢。”
狗也会痛经?
丁羡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傻愣愣的没反应过来,无法想象那画面,周斯越整个人笑颤了,靠着椅背一边揉她的头,一边说:“傻不傻,这都信。”
两人放学回家,门还没进呢,就听见里头传来一阵撕裂的争吵声,两人皆是一愣,互视一眼,红墙外,雪地中,两人就这么傻愣愣站了会儿。
“砰!”
里头传来一声巨响。
紧接着,又是三声。
“砰!”
“砰!”
“砰!”
仿佛是三声闷雷,在这雪夜里炸开,里头传来周夫人撕心裂肺地哭声,“周宗棠!你混蛋!”
周宗棠坐在沙发上,用手撑了撑额头,口气颇无奈:“别闹了,孩子们快回来了。”
“你昨儿说跟老郑去喝酒,我刚下午就跟老郑媳妇儿打牌呢,人说老郑昨晚就在家呆着给儿子补习功课呢,周宗棠,你骗我!”
“我没骗你,老郑确实也去了,只不过人后来接到电话先回了,我怎么知道老郑媳妇儿为什么那么说,不信,你让老蒋过来作证,老蒋昨晚可全程都跟着我。”
“放屁!老蒋是你的人,帮你撒过一次谎,你认为我还会相信他?周宗棠,你要是在外头有相好的,你早点跟我说行吗?!别这么折磨我了!!”李锦荟声嘶力竭地喊着。
“都说了没有!别闹了小荟,我那么大一人做事儿能没点儿分寸?咱俩结婚这么多年,我什么时候做过对不起你的事儿?!”
“上回你单位还有个小姑娘跟在你身后,周主任长周主任短的,老郑媳妇儿说你单位有小姑娘约你吃饭,你权当我傻吧!”
“神经病又犯了是不是?!”周宗棠气得不行,“老郑媳妇儿就唯恐天下不乱,她说的话也就你信,够了,锦荟,再闹下去斯越该回来了!”
约莫是真怕周斯越回来,李锦荟呜呜咽咽哭了一嗓子,里头声息渐弱。
那天晚上,周斯越都没再开口说过话,吃了饭,就回房了,等丁羡写完作业出来,透过门缝还能看见晕黄的光线,周夫人端着杯牛奶正往他房间去,见她出来,忙用手捋了捋头发,冲她比了个嘘的手势,柔声问她:“饿吗?”
面对这样的周夫人。
丁羡怎么都无法跟下午那个声嘶力竭的声音联系在一起。
她摇摇头。
周夫人又开始旁敲侧击的打听:“斯越下午回来都不太高兴,是学校里遇上什么事儿了吗”
丁羡又摇头,帮他圆:“没,大概是最近学习太累了。”
周夫人若有所思的点头,温柔地抚了抚丁羡的小脑袋。
“乖。早点睡吧,我去给他送杯牛奶。”
丁羡眨眼,“周姨,我帮你送吧,正好我有题要问他。”
周夫人爽快答应,把托盘递给她,上面还放了几片面包,给他晚上充饥用。
丁羡接过盘子,端在手里,周夫人又叮嘱了两句,让他俩早点睡,刚转身,又折回:“对了,羡羡,下周六斯越考试,我准备去雍和宫上香,顺便也帮你求求高考的事儿,你要不要一起去?”
丁羡连连点头,好。
周夫人欣慰,连声赞叹,还是生女儿好。
丁羡目送周夫人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尽头,刚转身,后方的门开了,周斯越倚着房门,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你要去上香?”
“你不是让我考清华么?我先跟佛祖打好关系,让他老人家在考试那天给我高抬贵手。”
周斯越哼笑,转身进去。
丁羡端着餐盘跟进去,关上门,把东西放在桌上。
出乎意料,他房间比她想象中要乱一些,桌上乱七八糟丢了一堆书,餐盘都只能堪堪挤了一小块的位置,书桌旁的书架上全是乱七八糟的杂志和竞赛书,意外的,还有军事理论。
丁羡把东西放下后,新奇地看着他书柜上的书,“你喜欢军.事?”
周斯越咬了口面包,抬头扫一眼,淡然:“嗯。”
丁羡若有所思的点头,“哦。”瞥他一眼,少年兴致不高,低头写卷子。
丁羡没地方坐,只能站着,总不好一言不发就往人床上躺吧,何况主人也没发话,刚想到这儿,写题的主人忽然开口:“没时间收拾,你自己找空坐吧。”
“我不坐了,我只是想告诉你一声,我不会把我在你家看见的听见的跟别人说的,谁都不会。而且,哪有不吵架的夫妻,放心,我一个字都不会说的。”
丁羡举出三根手指表忠心。
听到这儿,周斯越微侧头,用舌尖轻轻顶了下腮帮,似笑非笑,把笔一丢,忽然转了个圈,椅子背朝后贴着桌沿,双手交叠在胸前,冲她微挑眉,眼神往下一指——示意她坐到对面的床上。
丁羡慢慢挪过去。
周斯越等得不耐烦,直接按着她的肩膀下去,丁羡一屁股被人按在床脚位置,两人视线终于齐平,他略高,微微垂眼。
“是不是觉得我其实也没表面上过的那么幸福,你心里觉得平衡多了?”
“没。”
“说实话。”
“好吧,有一点,但绝对没有幸灾乐祸。”
周斯越看着她,娓娓道来:“我妈不上班,她所有的生活重心全在我爸身上,但我爸工作忙,没那么多时间陪在她身边宽解她,所以她总是怀疑我爸出轨,听风就是雨,一听到点儿蛛丝马迹就回家兴师问罪,闹得鸡犬不宁,这样的事儿不是今天一次两次,而是经常发生,我都习惯了,你更不用安慰我,我妈蠢,从小没吃过苦,永远相信这世道太平,别人都为她好,可这些,我都记着呢。”
“你……”
她犹疑地看他一眼,攥紧衣角。
少年自嘲一笑:“是不是觉得我没你想象中那么好了?”
她连连罢手,不是不是,怎么会呢——
“我觉得你很好,真的。”
听他那么说,丁羡急了,脱口而出,急于得到他的肯定,刚抬头,就撞进了他深邃的眼里。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窗外黑漆漆一片,万物皆已沉睡,花叶不语。
屋内,两人静静凝神相望,却让丁羡觉得此刻惊心动魄,似有什么要破壳而出,只觉心跳不自觉加快,他的眼神颇具深意且来势汹汹,甚至直击她的灵魂。
“有些事,看破不说破,丁羡,你跟着我,我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这个男人真的太能拿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周少爷,真的太能拿人了。
已交膝盖,年纪轻轻就这样,想想成年后,已迷晕。
100个红包,
高中还有两章差不多结束,要进入大学篇啦。
顺便提一下隔壁的十八中小哥哥,灵感来了,就挖坑了,改了个《青春正好》的文案,那个文大概就会在微博或者v信连载。
大概会是我写过最糙的一个。
简介:
1、阮糖活了二十多年,做得最出格的一件事,便是——喜欢上陆怀征。
友人惊叹:“你怎么敢喜欢他?”
敢与不敢都这么做了,只是她没想到,在她二十八岁这年,会遇上这个她暗恋了十二年的男人。
陆·真痞·怀征vs阮·真甜·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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