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别的不说,每天光是看着都让人心情好,想到这,林母又想起那个叫裴钰的小年轻,也长得好,这好看的人,做活都比别人做得好,跟他家窈窈一样。

光是在那站着,都让人忍不住一看再看。

村里不少姑娘都借着由头去地里看这小伙子,不过人小伙子品行也好,来这半年了,从没听过跟哪家闺女走得近,让人传闲话的。

就那村长家小闺女,又是送吃的又是送鞋子,人家愣是什么都没收,天天到点就下地干活,还做得又快又好。

早饭吃了面条和鸡蛋,林母在旁边洗碗,林窈在一边给饭盒里装上发糕,趁父母不注意时照例在水壶里各滴了一滴花露,将东西放进篮子里,又加上两条擦汗的毛巾,这才放心。

林母洗好碗在衣服下摆擦干手上的水,笑着道:“中午你爸又得嘚瑟了,自从你开始下厨,他每天做活时都要给村里人炫耀一下你做的饭多好吃。”

虽然压根没人相信他,都以为他在吹牛。

林窈笑:“您随爸去,反正真金不怕火炼,下次家里要是请客我来烧饭,保管不会让爸丢脸。”

只要她爸妈开心,林窈一切都好说。

父母出门上工后,林窈又将家里打扫了一遍,院子的落叶清扫掉,厨房的水缸里打满水,家里柜子碗橱等擦干净。

一切弄好后,她洗把脸拿出写稿子的纸笔,大纲理顺,细纲也已经补充完毕,可以开始动笔了。

时间渐渐过去,中午林窈简单吃了一块早上蒸的发糕,又吃了一个空间里的面包。

黄澄澄的面包只有成人手掌大小,圆圆的造型看着就憨态可掬,一口咬下去,首先就是浓浓的奶香味在口腔爆开,几乎入口即化,再咬几口,里面是咸蛋黄流心,林窈眼睛一亮。

好吃!

糕点类的她最爱的就是咸蛋黄馅儿,如果再加上豆沙或者肉松麻薯一类,口感会更加丰富。

不过空间出品的面包,本身味道就是顶尖,林窈舔了舔唇,一个吃完还让人意犹未尽。

中午眯了半小时,起床后喝杯水醒醒神,林窈坐在桌子前准备继续她的长篇小说。

不知道怎么回事,林窈放下笔揉了揉眉心,下午总是集中不了精神,右边眼皮还一直跳个不停。

站起身在房间走了走,又跑到屋檐下眺望了一会远方,还是不行。

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正在她试图做做别的事情转移注意力时,就听到院门外传来一个小孩的声音。

“窈窈姐,不好啦不好啦,林二叔掉河里去了!”

林窈心里一个咯噔,立马跑过去拉开院门。

“我爸怎么了?”

来叫人的石头双手扶着膝盖不停喘气,边喘边断断续续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是我爸......我爸让我过来跟你讲,林二叔掉......掉河里了,现在已经被拖拉机送县城医院去了,我爸让你拿上钱......然后赶紧去我家骑自行车去医院。”

顾不得再问细节,林窈转身回房间拿出自己的钱袋,又跑进林父林母房间,在衣柜第二层拿出家里的所有存款,拔腿就往石头家跑。

石头家在村口往里面一点,家里有辆自行车,平时村里人偶尔有急事没赶上班车就会去借用。

林窈骑上车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抖的,这个时代医疗差医院远,如果不是很严重,隔壁村就有简单的卫生站,不可能舍近求远往医院跑,想到早上林父还在笑盈盈地陪她说话,说着话逗她开心。

林窈眼眶里漫上泪水。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坐中巴车都要两个小时的路程,林窈只能不停地蹬,她不知道时间,更不敢停,汗水流进了眼睛里面也顾不得擦,手心也因为一直紧攥着手把渐渐磨成鲜红色......

快一点,再快一点!

等到医院的时候,林窈一下车就往医院大门冲,刚进去就见一个护士推着一个蒙着白布的人出来,躺着的人只露出穿着解放鞋的一双大脚。

她呼吸一窒,胸口猛地一疼,还未张口就感觉嘴巴一股腥甜涌上来,随即两眼一黑,人就直直往下栽去。

不是想象中的摔倒在地,泪眼朦胧间只觉两边手臂被紧紧攥住,才使她不至于跌倒。

林窈恍惚间听见一个低沉的男声在耳边响起,问她有没有事。

她眨眨眼感觉眼前慢慢变清晰,第一时间就往刚才推的车看去,结果就见到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趴在推车上哭的撕心裂肺。

后知后觉知道自己认错了人,林窈沉入湖底的心又飘了起来,她匆忙间抬头朝扶她的男人道声谢,说自己没事,就转头朝护士跑去。

裴钰尚未开口说不用谢,就见女孩已经步伐凌乱地跑开,联想到她刚才看的推车,他心下了然。

赵远之从后面跟上来,刚想问怎么了,就瞥见到林窈即使跑起来也让人一眼惊艳的容貌。

他瞪大眼,嘴巴张了张,指着林窈的方向磕磕巴巴:“不是,这县医院哪来的小仙女,这也太好看了吧。”

裴钰没理他的话,提脚朝门口走去,“时间不早了,先去给林叔买生活用品。”

“哦哦好的。”

赵远之说着还不忘回头看林窈,只是已经看不到人影了,他嘀咕:“这姑娘看着是亲人在医院吧,腿都吓软了。”

裴钰没回头,脑海里闪现的却是刚刚看见的那双恐惧失神的眸子,以及满脸的泪痕。

希望她的家人没事。

他想。

出门买了护士交代的水瓶、洗脸盆、毛巾等住院要用的东西,裴玉又去国营饭店打包了一份馄饨,又去买了点能放的糕点并一袋子苹果。

两人为了节省时间,一人啃了两个肉包子,这时候的人心眼实,包子做的有成人手掌大小,里面包了满满的肉馅儿,一口下去肉香味直往脸上扑。

赵远之嗷呜啃了一大口,吃得狼吞虎咽。

没办法,知青点的日子太苦了,大家都是下乡来的,做饭手艺也是半斤八两,平时要上工,难得来县城一趟,其实要不是为了尽早回医院,赵远之肯定要蹭他裴哥一顿红烧肉的。

反正从小到大他蹭吃蹭喝惯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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