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女生房间内,楚晴见郑红心不在焉的,随口问道:“怎么了,魂不守舍的,厕所太臭了?”

说到这,她脸色也不太好,从小到大,她还没受过这样的苦,条件差,伙食差,要不是爸妈给她带了很多钱票,偶尔能去县城买点吃食打打牙祭,她也快坚持不住了。

“没,”郑红支支吾吾,“就是太热了,昨晚没睡好有点烦躁,蚊子又多,咬了我一腿的包。”

见她没事,楚晴也就没再过问。

“裴钰回来了吗?”她侧着身装作不在意的神情,“中午还剩一碗汤,大家搭伙吃饭  ,总不能厚此薄彼。”

郑红悄悄撇了撇嘴,“回来了,刚还碰到他在院子里洗手呢,手里拿着把镰刀,应该是刚割稻回来。”

“嗯”,楚晴细声细气答应了一声,看着身上这件白底碎花衬衫,她抿了抿唇,又拿出小镜子照,用珍珠发夹细细将耳边的碎发仔细别起来。

这发夹还是去年过生日,爸爸在华侨商店买来送她的,平时她很少拿出来戴。

今年下乡路途遥远她带的首饰不多,除了这个发夹,就是一条手链并几个平时扎的发绳了。

坐在炕上的郑红往楚晴那边挪了挪,“哎,你听说没有,村里有个叫林莉的女人,昨儿我听王大婶说要嫁给纺织厂厂长的儿子了。”

“纺织厂?”楚晴疑惑。

“没错,纺织厂厂长儿子,就是那个老爱找你聊天的王小妹婶子说的,昨天你去县城不在,她过来唠嗑说的。”

郑红脸上露出羡慕的神情,“那可是纺织厂,王大婶说,他家连沙发都是真皮的,而且男方高中毕业,今年三十岁,在纺织厂当主任,虽然年纪是不小了,不过人家条件好,没想到这么好的条件居然找了一个村姑,王大婶说这还是她撮合的呢,从你下乡来这边之后,她见天地来找你,怎么没把你介绍给纺织厂厂长儿子呀。”

越说越酸,郑红想到自己来到这边下乡,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回家,家里什么好的都紧着大哥二哥,就算有好工作也不会留着给她。

她今年也25了,要是一直回不去,难不成要当老姑娘,村里人她看不上,也不想一辈子都留在农村。

烦躁地揪着衣摆,郑红不禁幻想,要是她能嫁给纺织厂厂长儿子就好了,不用每天下地做活,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关键吃的还这么差,

只要男方条件好,哪怕一辈子回不了城,留在这边她也是愿意的。

楚晴不知道郑红心里的七七八八,只是觉得有点惊讶,没管郑红话里的醋意与试探,只有她自己知道,王大婶来找她,是因为想把她介绍给自己在城里上班的侄子,虽然她一早就委婉拒绝了。

她不可能留在这边,走之前爸爸说了,等过段时间风头不那么紧了,他就会给她找份工作调回去。

当然,现在她不着急,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也不知道那林莉长得什么样子,不过这破地方,想也知道好看不到哪儿去,也不知道看上她啥了?”郑红边说边挠着手臂上被蚊子咬的地方。

拿过楚晴随手放在桌边的镜子,郑红看着镜中的自己哀嚎,“完了完了,这几天连续下地,又变黑了,咋办呀。”

楚晴心里一紧,她往日最在意自己容貌,但是来到这边下乡种地,哪怕包的再严实,也还是不可避免地被晒黑了,她伸手夺过镜子仔细瞧自己的脸,黑了!

不仅黑了,鼻翼两旁毛孔也变大了,楚晴死死盯着自己的脸,嘴唇抿的紧紧的。

郑红见她这模样,也没有说话,楚晴比她好看得多,即便是有点晒黑,也是好看的。

她自己五官本就不好看,眼睛不够大,肤色也是暗黄无光的,个子还矮。

同样是上工做活,她身上穿的用的,比起楚晴来差远了。

所以当时一眼看到裴钰,不仅是因为裴钰长相好,他的穿着打扮她也是看在眼里的,加上谈吐气质,郑红知道,要不是知青下乡,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碰到像裴钰和楚晴这样出身好长得好的人。

她就像一只丑小鸭,努力想挤进天鹅的圈子,盼望着有一天天鹅的眼神能落在自己的身上。

但是她比不过楚晴就算了,为什么一个农村的村姑都能嫁那么好,郑红心里不平衡极了。

心里的情绪太满,言语中也就有点刻薄,“还不知道那林莉使了什么狐媚手段呢,不然人家能看上她?”

楚晴闻言不语,只不过眼底同样藏着鄙夷,只是她不屑跟郑红一起背地里吐槽别人,只淡淡地嗯了一声,权当回应。

郑红也不指望她能说些什么,相处半年,她也摸清这大小姐的性子了,清高自傲,干什么都带着一股高高在上的味道,要不是偶尔能在她那里捞点好处,她也不稀得哄着她。

不过她转念一想,长得好家世好又怎样,裴钰还不是一样不看她。

她郑红得不到的,楚晴也得不到,心里含着一份暗喜,感觉楚晴也就那样,没准还不如她呢!

下午郑红又给楚晴打了水准备好了晚上的饭菜,当然,收到了她给的一毛钱。

谁会嫌钱烧手呢?反正她不会。

晚上,林窈洗了澡坐在院子里乘凉。

夏日的夜晚能听到外面池塘里的蛙鸣声,阵阵凉风袭来,是三伏天难得一见的凉爽天气。

林父林母还在厨房旁边搭的小屋洗漱,林窈微阖双目盘算着空间里的东西,除了剩下的几斤大米没吃完,空间古树后面又结了十二袋面条,十二袋面包,数量都跟大米一样,每袋五斤。

面条她已经搭着做给父母吃了,这时候面条是稀罕物,但是林窈现在有个借口,她刚来时投的稿子被收了,按字数给钱,两篇稿子一共赚了二十八块钱的稿费,后面她又陆陆续续投了五六篇,都是短篇,有小说有散文。

爸妈知道的时候高兴坏了,林窈趁机拿出面条,说是特意买的给家里改善伙食的,林父林母本就宠她,加上是闺女自己挣的钱,除了有点舍不得吃这精贵的东西之外,当然只能顺着她的心意。

林窈劝父母不要省,说自己现在已经挣了多少钱,后面虽然还不知道情况,但是按她的预估,起码能有一半的稿子能拿到稿费,这又将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为此,她还特意和父母好好聊了一下工作的事情,粮油厂的工作固然好,可是要进去差不多要花上两百块钱,才能有机会走后门进去,两百块不是小数目,是父母攒了大半辈子的钱。

当然,在现在这个时代来说,有一份铁饭碗是多少人求也求不来的福气,但是林窈知道自己的性格,她本不爱束缚,在这个工人人均工资二十块钱的时代,她现在有能力养活自己和父母,当然是哪个轻松选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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