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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捉虫)


大弘朝。

        贞丰九年,四海清平。

        四月中,春光似锦。

        位于国之中部秦州府禄县的没玉村,依山傍水,遍种油菜花的山坡上满目金黄。

        村子里人丁旺盛,皆是农户之家,这个时节,农家的男人们白天锄地,夜里搓麻,女人们白天烧饭、浆洗衣裳,夜晚在油灯下织布,农月里没有一个闲人。

        孩童不懂种田织布之事,少了大人们的管教,张家的阿福,李家的阿贵,王家的阿虎……成串的皮猴儿昨日在溪头摸鱼,今日在山坡上追野兔,明日去桑阴树下捉蝴蝶……处处飘着小儿的欢笑声。

        这日午后,群童正在追逐嬉闹,忽然,跑在最前头脏得跟泥猴儿一样的阿福面色一变,紧张地扭头朝沈家的阿池扯着嗓子喊道:“阿池,你是偷跑出来玩的吧,你娘来寻你了,手里还拿着擀面杖呢。”

        另一孩童高声尖叫:“阿池你要挨打了。”

        一个生得白净,眉眼清秀的小儿听到喊叫从孩童堆里钻出来,他掸了掸滚了一身的泥巴,撒开小短腿朝山坡下跑去。

        这个七岁上下的顽童就是沈家的阿池。

        不远处,一位年轻的农家媳妇儿正快步朝他们走来,她用一根漆簪子挽着发髻,穿一身半旧不新的斜襟长襦,走得飞快,是沈家二房的娘子,阿池他娘。她半挽袖口,右手拿着一根每家每户都有的祖传捶淘气小子的神器——擀面杖。

        这是群童头一次看见阿池的娘发火要揍孩子,虽然暂时还没打上,但他们看热闹不嫌事大,呼啦一下,不约而同地给沈家娘子让开了路。

        在群童兴奋的期待中,阿池“嗖”地一下扑进沈家娘子怀里,甜甜地叫了声:“阿娘。”

        沈家二房娘子被扑了个趔趄,她虎着脸将高高举起的擀面杖收起来,并没有痛打儿子一顿。

        群童有些失望,转而开始拱火:“沈家婶婶,阿池方才上树了。”

        “阿池还下河了。”

        “阿池还……”

        “阿池,”沈家娘子对他们的告状充耳不闻,她蹲下身摸了摸儿子的小脑瓜,笑的时候左边脸颊出隐现浅浅的梨涡:“阿娘听你爹说有条野狗在村子里乱窜,你没遇到吧?”她扫视了一眼孩童们,笑眯眯地说道:“你们也都快回家去吧,莫被野狗咬了。”

        菜花黄,野狗狂。每年一到油菜花盛开的时候,总有一两条野狗在村里出没,这时候大人们总是格外操心自家的孩子,生怕他们被狗咬。要是万一那狗有疯病,可不得了了,被咬一口会没命的。

        群童张大嘴巴:“……”他们心想:原来阿池的娘手里拿的擀面杖不是来揍他的,而是为他撵野狗用的,他娘可真好,不管阿池怎么淘气都不会打他。

        不像他们的阿娘,时常上来一瞪眼劈头盖脸先揍他们一顿再说。

        群童们又失望又羡慕,深恨自己没托生在沈家娘子的肚子里,又真怕哪里真格窜出一条野狗来咬人,纷纷少了玩兴蔫头耷脑地各回各家。

        阿池也跟着沈家娘子回自个家去。

        “阿池”是他这辈子的小名,当年他娘怀着他的时候去村头的池塘里挖莲藕,结果不小心跌了一跤,回到家就早产了,所以他的小名叫“阿池”,他的大名叫“沈持”,听说是他爹找贵人取的,至于是何方贵人,就不得而知了。

        他是胎穿到这里来的,转眼之间将近七年的时光。当朝一般说虚岁,他快八虚岁了。

        上辈子他叫“沈迟”,自小患有先天性心脏方面的疾病,不过这没耽误他考上顶尖大学的物理系,然而到了研三的时候,毕业在即,无形中忙得焦头烂额顾不上养病,一天半夜突发心脏不适,再一睁眼就穿到这里来了。

        刚穿来的头几年,他的神志不是特别清醒,只隐隐知道自己穿到了沈家一个初生小婴儿的身上,每日迷迷糊糊地吃了睡,睡了吃,不知道岁月流转,约摸从四岁左右开始,他才逐渐和这个叫“沈持”的小童融为一体,换了副身躯,困扰他的心脏病不再,每日浑身都是满满的活力,反倒上辈子像一场虚无的梦了。

        沈持很感激他娘给了他这么一副健康的身躯,因而纵然穿越到了古代,享受不到丁点儿后世科技带来的便捷和乐趣,他依旧甘之如饴。

        并不是那么想穿回去。

        禄县的没玉村并不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1”,这里只是一个山高皇帝远的小乡村,据他粗浅的历史常识判断,他穿来的这个朝代历史上没有记载,社会发展大致平行于明初中期,家家户户以农耕为业,靠天吃饭,穷得夯实。

        甚至上辈子常见的农作物,红薯、花生、玉米,还没有在这个朝代出现,饮食显得单调。

        沈家是没玉村的农户,世代务农,他爷爷沈山和奶奶老刘氏养活了仨儿子,如今都已娶妻,有了一下辈的儿女,满当当的一大家子人。

        他爹叫沈煌,在家中行二,长到十六岁的时候,恰好禄县的县衙向各村遴选三班衙役,这个朝代县级的三班说的是皂班、壮班和快班,三班衙役分工明确,皂班的衙役一般分在县衙值堂役,也就是内勤,为县太爷等县中的贵人服务,向来是非常抢手的差事,这种好事要给家中在县衙有点门路的人留着,沈家没个有头有脸的人能说得上话,自然落不到他们的头上,快班的衙役司缉捕,佩刀或者剑,非常的威武,但需要自幼习武的才能担任,有门槛的差事更轮不到他了,亏得那年壮班需要一拨做力差,也就是干体力活,打杂的人,沈煌长得人高马大眉目周正,一看就是能当牛马使唤的,因而中了选,自此做了县衙壮班的衙役。

        像沈煌这样在县衙壮班打杂的差役,是本朝最底层的编外小吏,由衙门给发工资,当朝叫“工食银”,每年有六两银子的俸禄,但几乎没有机会晋升,俸银也不会提高,一辈子从开头看到末尾,饶是如此,也比农户在土里刨食强的多多了,他的入选让村里旁的农户们眼红不已。

        一晃十多年过去,沈煌当差踏实肯卖力,得了县丞王大虬的信任,让他带着几个衙役日夜在禄县境内巡逻,一来震慑想要作奸犯科的小人,二来驱赶比如野狗、野猪、鹰隼等可能伤及百姓的山野猛禽、兽类,积年累月守护一方百姓,因而十里八乡的农户见了他都要带着敬意称一声“沈捕头”。

        他娘朱氏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妇,性子直爽,嫁进沈家后,生育了他和妹妹沈月一儿一女,一家四口靠着勤劳和节俭,还有沈家一大家子的相互帮衬扶持,日子还算过得去。

        沈持跟着他娘亲朱氏走在开满野花的乡间小路上,没玉村的人丁兴旺,村中屋舍相连,但是多是土坯和茅屋,几座高墙大院算是村里的富户,或者地主家的老宅子,富户手里有上百亩地,租给佃户种田,或者让族中人耕种,地主基本上不在村里头居住,发迹之后都搬到县里头去了,田租只是他们收入的一部分,他们在县里有产业,家中有出息的子孙或者亲戚,村里人多半见不到他们家家主的,只每年收租的时候能看见那些朱红的大门打开一两日。

        娘俩回到家中,朱氏把沈持领到里屋把门关上,又隔着门缝向外头张望。

        这氛围像是家里头出大事了,弄得沈持很是紧张:“阿娘?”

        朱氏又瞧了瞧四下无人经过,才压低声音说道:“阿池,是这样的,你爷之前积德行善,给咱家挣了一门好亲事……”

        沈持:“……”听起来像是好事。

        “当年挨着咱们县的献县剿匪的事你听说过吧?”

        沈持点点头:“听我爷讲过。”

        大概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当时隔壁献县的山里头聚集着一窝山匪,时常下山去打家劫舍,到后来更是强抢民女肆意杀人,闹得县中百姓人心惶惶,朝廷不得已派兵前来剿匪,哪知道山匪太过于凶悍,当时领兵的朝廷将领史成麟被打成重伤逃到了禄县,碰巧那夜他爷爷沈山外出办事回来,路上遇到倒在路边的史将军还有半口气,连忙把人送到大夫家中救治,将军因此捡回一条命,沈家就这么跟京城的史家结了一个大善缘。

        史成麟为了报答沈山,离开禄县之前说要跟沈家结个姻亲,从此两家绑在一处,一荣俱荣。

        不过当年沈山才二十来岁,刚成亲,而史成麟三十多岁,家中儿女都快该谈婚论嫁了,于是约定日后有适龄的孙辈再结亲,反正兜兜转转的就落到了沈持这一辈上。

        “今儿早上史家派人来找你爷了,”朱氏绷紧了神经说道:“人家这次来,没准儿是要给他家孙女挑个孙女婿呢。”

        听说史家男丁不旺,却有数位小孙女。

        沈持:“……”

        还有这样的美事儿?!怪不得他娘这么急叫他回家来呢。可是他爷爷沈山有仨儿子,他大伯沈文那一房有两个孙子,十一岁的沈全和九岁的沈正,他小叔沈凉那房还有个和他同岁的儿子沈知秋,都说大儿子小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在沈家,好事都是紧着大房跟三房,他们二房从来捞不着,想来与史家结亲的事也没他的份儿。

        正好,对于这辈子七周岁不到,前程尚没有着落的沈持来说,也不想这么早就娶媳妇儿的事。

        “阿池,你去洗把脸,”朱氏打量着沈持说道:“再换身衣裳弄干净些,这两天不要跑出去耍了,多去你爷跟前走动走动。”

        让沈山看看,谁才是他四个孙子中长的最俊,最拿出手的那个。

        沈持心中无意于高攀史家的事,但嘴上还是顺着她娘:“知道了阿娘。”

        他洗净脸面换上一套干净的衣裳出来,朱氏通身打量儿子一遍,满意地松了口气:“我儿子生的最俊。”她努努嘴,示意沈持去沈山跟前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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