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 碎星
“什么东西?”
胡志远眉头一挑,将李逸手上那枚珠子拿了起来,随即奇道:
“好像会发光,夜明珠?不对啊,这分明就是翡翠嘛!”
他这么一说,一直老老实实坐着听师徒两个交流的陆凝霜也忍不住了,偷偷拉了李逸一把。
李逸笑笑,起身将工作间的窗帘全部拉上,然后几个人就看到那粒珠子裸露出来的部分开始缓缓散发出一蓬绿色的幽光,很快,就将半边屋子染成了浅绿色。
“嘶——翡翠夜明珠?”
胡志远算是跟夜明珠干上了,而陆凝霜这时也顾不上什么礼貌了,直接跑到老人家面前,弯着腰,一对大眼睛死死的盯在那裸露出来的半个珠子上。
漂亮,实在是太漂亮了!
这粒珠子,就仿佛是一个会发光的水晶,乍一看晶莹剔透,仔细看却会发现,通透中又带着一种翡翠那特有的均匀的雾蒙蒙的感觉,就好像是阳绿色的晴水底一样,艳丽、妖娆而古怪!
“这不是夜明珠,是一种极为罕见的特殊翡翠,叫做精灵眼睛,传说,这是被神仙镇压的妖精的眼睛所化……”
没错,这东西确实就是李逸早就上手了的精灵眼睛。
从缅甸公盘回来,在王浩青的车间将精灵眼睛解出来之后,李逸也曾琢磨过这玩意到底能做成什么。
可是思来想去,他发现,除了切成两半做戒面,似乎就只剩下原封不动当吊坠这一条出路。
因为当时没什么需求,他简单琢磨了一下,就把东西放入了保险柜。但是和陆凝霜确定了关系之后,他就又想起了这东西,他想用它做个什么东西送给她。
只是这玩意实在是太稀奇,交给别人雕琢他不放心,自己做又没那个本事,所以他就想趁这次回家的机会,让师父帮他雕琢一下,哪怕就是简单的打磨成珠子挂脖子上,那毕竟也是宗师的选择。
所以他就交代红尘从燕京拿了两枚过来,这也是他一大早就将红尘喊过来的原因。
“精灵眼睛?”
胡志远将珠子凑到眼前,仔细打量起来。
说句实在话,这玩意除了形状是圆的,其他无论颜色、大小、外观和眼睛都相去甚远,如果刨除它的天然,本身又是非常珍贵的满绿玻璃种这些属性,它其实也就是一个会发光的小珠子而已。
“而已?”
胡志远缓缓的摇了摇头,忽然大手一握,将精灵眼睛收了起来。
“送给这小丫头是吧?行了,你们走吧,三天之后过来拿东西!”
三天!陆凝霜刚刚因为珠子被老爷子收起而产生的一点遗憾瞬间不翼而飞,嗯,只需要再忍耐三天,这粒让人着迷的精灵眼睛就归她了!
“咳咳,那个……晓露,你不是只打算住三天的吗?今天可都已经第二天了啊。”
“嗯……我咬死你!让你欺负我!”
陆凝霜的小鼻子里发出一阵猛兽发怒时才会发出的“嗯”的声音,然后,一口狠狠的咬在了李逸的胳膊上!
这么好的东西居然一直瞒着我,看我不咬死你!
“疼疼疼疼疼疼疼……看,飞碟!”
自从揭开了七“疼”咒语的秘密后,这招就不灵了,无奈之下,李逸只好又祭出了另一个大招,灰碟,灰过去了!
又一次被胡志远赶出家门之后,心满意足却手臂疼痛的李逸带着陆凝霜启程直奔五叔的小玉器厂。
这家小玉器厂,因为五叔的坚持,玉器的质量比市面上的那些要高出不少。虽然价格被那些玉器拖累,也卖不了多高,但从白千叶店里销售的情况来看,很好卖。
李逸早就想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诀窍在里边,只是一直都是来去匆匆,这次总算是有了时间,而且带了女朋友回来,就算是没时间也应该带过去让五叔见见。
有几个月没见五叔了,李逸忽然发现,比之上次,五叔不但神情略有疲惫,他的鬓角更是凭添了几丝华发!
“五叔,用不着太辛苦,你们的产品应该已经站稳了脚跟,接下来慢慢的扩大规模就是,活永远是干不完的。”
为双方介绍之后,李逸有点心疼的说道。
“你小子,懂啥?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大啊?都这把年纪了,再不拼,过几年想拼都拼不动!”
看到李逸还欲再劝,他摆摆手,
“跟我来,这是我从光明那小子的胡诌里获得的灵感,你看看怎么样。”
他这么一说,李逸立时来了兴趣,光明胡诌那些他都知道,可是,他怎么想不起来有什么还能给玉雕师带来灵感?
“这是……”
李逸盯着手上的这只玉镯,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这只镯子的用料很普通,形状也是普通的扁圆,可它的半圆面的形状却是李逸之前从来就没有见过的。
镯子表面打磨的很光滑,不过这个光滑和普通圆面镯子的光滑完全是两回事,因为这个镯子表面看起来虽然也是一个圆面,但仔细去看,或者用手去感觉的话,一下就能发现,它这个圆面其实是由无数个小切面组成的!
换一种容易理解的说法,也就是说,这只镯子表面的处理方法类似于钻石的切割!
“碎星?”
李逸一下就想起了店员忽悠他的那种说法,只是没想到,还真有人这么干!
“嗯,我研究了一些钻石切割的手法,虽然独山玉没有火彩,反光性也比较差,但是经过精细的打磨之后,增加切面也能增加光的折射和散射,你先看一下外观能不能接受,待会儿我再让你看看数据。”
李逸拿着镯子又仔细打量了一阵,将它交给了陆凝霜,最终的用户在这儿呢,让她评判很显然比咱们两个大老爷们闭门造车强。
“这只镯子……好古怪啊。”
陆凝霜的眉头皱了起来,确实,这只镯子给了她一种很奇怪的无法言喻的感觉。
“看起来并不难看,而且光泽度很好,只是……”
“只是非常的不习惯,因为从来就没有见过!哈哈,没事,这只镯子还只是试验品,看不惯我们可以慢慢的再调整!”
五叔爽朗的大笑两声,转身就准备带他们去仪器那里。
“不是五叔,不习惯肯定是有一点,但这种感觉……”
陆凝霜酝酿了半天,忽然眼睛一亮,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表达,
“它很挑衣服,也很挑人!”
“哦?怎么说?”
“一般情况下,讲究一点的女孩子每套衣服都会有一套不一样的饰品,翡翠手镯也不例外。可是近些年服装越来越新潮,玉镯却始终就是那几种老样式,所以现在的年轻女孩越来越不愿意戴玉镯,有很多戴的也是因为它值钱或者好玩……”
陆凝霜啰里啰嗦的说了一大堆,虽有点词不达意,但李逸和五叔还是听明白了,这只镯子,只适合那种手腕特细、特白的骨感女孩佩戴,而且,还要有合适的衣服!
“其实皮肤白和衣服应该都可以看成同一个问题,那就是颜色搭配问题,这很好解决,只是这个骨感……”
五叔皱着眉头看了李逸一眼,你小女朋友好像也挺瘦。
李逸呵呵笑了两声,
“晓露,你戴上让我们看看。”
“嗯。”
陆凝霜将手镯戴上,然后将手伸到了两人面前。
“我明白了,是尺寸的问题。这种镯子,一定要比手腕大出一圈,但镯子太大了又不好看,也就是说,胖一点的人戴不了……”
搞清楚了工艺和外观可以被接受,五叔兴奋起来,
“看来是我之前没有找对模特啊!”
闻言,李逸轻轻的哼了一声,那当然,你以为像我们家晓露这样的,大街上随便拉一个就是吗?
“行了,别臭美了,凝霜能看上你,也不知道你小子踩了多大的一堆狗.屎……你们要转就自己转,我没空理你们,修镯子去了!”
“五叔,你这是典型的过河拆桥啊!”
从玉器厂出来,陆凝霜的包包里,多了一件传统但玉质上乘的独山玉镯,另外她和李逸的脖子上,也一人挂了一件俏色玉坠,这是五叔送给他们两个的礼物。
“还有其他要处理的事情没有?”
“除了晚上和大姨小姨她们一块吃饭,没事了。”
“那我们去哪儿玩?”
李逸想了半天,阳南虽然有很多地方在他看来也还不错,但那是掺杂了家乡的感情在里边,对于从小就生长在美丽的杭城的陆凝霜来说,应该是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有了,我带你到我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看看去!”
“好啊,在哪里?”
“山里!”
李逸父母之前工作的企业是一家兵工厂。因为历史的原因,这些兵工厂都建在深山里。
上世纪末期,因为国际政治形势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很多兵工厂都进行了军转民的改造,厂址也陆续从深山搬到了附近的城市市区。
李逸他们厂搬的比较晚,而且因为资金问题,是在他上初中之后才陆陆续续的搬到了阳南市,因此他的童年,是在大山里度过的,勉强也能算是一个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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