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再起(一)
惊醒过后,我睁开双眼,纳入眼帘的是黑暗中离我不远的一块天花板,我似乎躺在一张床上。四周很静,细小的声响都被无限放大,我甚至能分清窗外每一台汽车发出的尾气声音,一辆、两辆、三辆。
嘀、嘀、嘀,还有一个平稳的警报声用看似无论如何也不能改变的节奏跳动着,平稳得差点让我忽略了这个声响。
毫无疑问我能听到声音,车辆、仪器,我还没有死,还处于我熟悉的世界。可单凭这些我无法理解自己究竟身在何处,一名女生醒来后处于不知名的黑暗中这真的是最糟糕的状况。
我左右张望,似乎处于一间房间里,这里十分黑暗,低矮天花板上两根灯管都没有开启。唯一的光线来源是正对我一面墙壁,墙壁上光滑的瓷砖将一小股黄色的光反射到房间里面,使这里被黑暗笼罩的一切变得模糊却也真实。
光源处的影像投射在瓷砖表面变得很不清晰,我勉强发现黄色光是来自房间内置的卫生间,卫生间里很狭窄,不像是酒店的房间。
那这个房间到底是哪里?房间内只有我一人?我是怎样来到这里?带着疑问我尝试移动我的身体。
朦胧之中我发觉我的头部无法转动,好像被两颗钉子死死钉在床上面,还有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罩在我的脸上,围绕在我的鼻子和嘴足足一整圈,紧压着我的脸。汗水充满在我脸上的皮肤和那东西的缝隙中,随着我呼吸的节奏游动。
疼痛闷热加上瘙痒,燥热的情绪涌上我的心头,我举起左手,想要把这些在我脸上头上这些令人厌恶的东西全部拿开。
我用平常惯常使用的力气想将手放到脸上,它却脱离了我的控制,仅仅从床上举起一尺的高度它又掉落到床上我的左手失去了力量。
为什么我失去力气?为什么我会被人固定在这张床上?我被绑架了么?绑架我的人到底对我做了些什么?无止境的问题涌进我的大脑,越想心情越是烦躁,脸上的不适也越发加重。
不管怎样,逃离这里才是首要的选择。我出尽全力才把手抬至脸上,一摸脸上的东西,那是一块由塑料制造的物料,硬邦邦的面罩。
它会阻碍我的呼吸么?它是把我绑在床上的罪魁祸首?
急于脱离这种不适的状态,我使劲将塑料物体拉离我的脸部。那一瞬间,浑浊的空气冲入我的鼻腔,让我连连咳嗽了几声。“啊,世界的空气竟然如此糟糕,我前二十五年都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么?”
把塑料面罩往外一拉才发现它左右各有一条胶带,紧紧勒紧我的后脑勺,面罩离我的脸部距离越远,我的后脑越感到很疼。看来现在不管是我还是它都不想让这东西离开我。我保持拿起面罩的姿势,擦干脸上的汗水后又将它放回原来的位置。我下意识动了动我的双腿,虽然无力且酸软,但幸好它们还在。
那是什么?就在我的右手边上,有一团黑漆漆的物体。它动了?!它真的动了!它丝毫没有理会我惊恐的心情,慢悠悠地蠕动着。爱幻想的我对未知的事物并不感到十分害怕,好奇心反而促使我将手伸向它。
黑暗之中我的手也是黑乎乎一团,我感觉到我的指尖离它还有数厘米的距离,便将伸手的速度变得极慢,时间像停滞一般,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终于轻轻触碰到它一团柔软的毛发。然后没有任何征兆,那团黑色的物体剧烈地晃动起来。
“啊!!”我喉咙不自觉地发出尖叫声,面罩将声音禁锢在我的口腔中,变成低沉的声响,我伸出去的手也同时害怕得缩回来。
那团黑色的物体中间伸出一张男人的脸,两颗眼睛在黑夜中反射着稀薄的光显得晶莹剔透。这团蜷缩黑影慢慢变高变宽,他站了起来:“醒了么?你终于醒了?
这声音很熟,应该是我认识的某个人。基于礼貌,我也想坐起来与他讲说,结果他打断我的动作:“还有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别动别动,不是跟你说过么?你脖子扭伤了,颈椎还有轻微骨折,现在打着石膏。乖,还是听我说躺回去好么?我去开灯。”男人移动到房间的角落处,按下电灯的开关按钮,那两声清脆的声音我隔着数米也能清楚听见。
天花板上两根灯管闪烁了几下,最后发出刺眼的白光。我大概出事故以来很久没有看见光,眼睛感到异常疼痛。纯白的一片掩盖了整个黑暗世界,同时把我照得头昏脑涨,我吃力举起手遮挡在眼睛前面。
数秒后我适应了灯管的光,慢慢能看清楚这房间里的一切。我睡在一张病床上,洁白的被铺上用红色的字体大大地写着它的编号二十六,隔着口罩我也感受到这张被铺发出的那股难闻的药水气味。
房间很整洁,没有多余的东西。只有床边、墙边摆有抽屉和架子,瓶子、盒子和衣衫等生活必需品都整齐地摆在里面。
这里看起来不错,唯一令我感到不愉悦的是我自己的身体,胸前接着几根电线,它们与口罩上的管道同样连接到床边那台发出平稳警报声的机器。
我从网络和杂志上看过,这是呼吸机和心跳仪,既然与他们相连着的都是我的身体,那么我受伤并住在医院里似乎是不可争议的事实。
我受伤了,而且看起来是相当重的伤,可是我记不起来我为什么受伤,也记不起怎么来到这里。可我还清楚记得我二十七年来大部分的记忆,我叫郭珏妍,是一名新进作家。我还清楚记得自己喜欢的事物、爸妈的名字、好友的样貌,甚至连我的第一本畅销作品《失去自由的过去,失去理想的明天》第三部分里面最另令我感到满意的句子,至今还深深刻印在我的脑里面:
“失去自由的人往往比拥有自由的人更能理解它的含义,理想亦然。可这有什么办法呢?人总是一边概叹着失去的东西一边不去保全自己还拥有的珍贵。要不是这样,大家都在年轻的时候完成自己活于世上的一切目标,然后义无反顾地奔向天国了吧?”
男人开灯后,趁我不留神坐到了我的身旁。病床不大,他的身体紧贴着我的身体,俯身看着我,脸与脸之间不超过二十厘米:“嘿,你还没有回答我,你还有哪里觉得不舒服么?”
与这一张英俊迷人的脸靠得如此接近,小鹿乱撞应该是一个少女应有的常态。可我一点也不慌张,这张脸我很熟悉。它本应更加英俊,彻夜不眠使它现在变得苍白粗糙,乱糟糟的头发也削弱了它的帅气。
“这人与我出事故有关!”这样奇怪的念头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抓住他的手,心情很是激动,对他说:“没有,没有!秋人,告诉我,为什么我会在医院?为什么我受这样的伤?究竟发生了什么?”
万般柔情出现在男子的眼里,他轻轻拨开遮在我脸上的长发,将我与他的距离拉得更近,凑到我耳边绵言细语道:“迟些我会详细告诉你。现在别急,你继续休息一下,我先去把医生叫过来帮你检查一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相信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下意识想避开他的手,避开他的脸。无奈颈部完全动不了,只好让他的指尖顺着我的脸颊一直滑到下巴处,让他在我耳边发出温暖的气息。
对于我的醒来,男子很高兴,离开房间前再三回头查看我的状况,确保不会出任何状况他才放心离去。
就这样折腾几下我已经精疲力竭,等不到医生的到来我慢慢又闭上了双眼,心底里已经彻底相信我曾经受过非常严重的伤,并且与这个男子,这个我目前最亲的人有关。
他叫李秋人,是我的丈夫。一想起他,即使我在沉睡,记忆碎片还是不断浮现出来。和他认识已经是三年前的事,当时我还刚从大学毕业,本身我并不是文学专业,因为兴趣我写下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并将它发表到网络上。
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这本文笔、布局完全是新手水平的书籍在社会上缺反响很大。以我的编辑的话来说,这本书贴近当代年轻人的生活和迷茫,写得很真,火起来还是有它的道理。
之后的半年我就像活在自己的幻想中一样,出版、出席各种宣传活动、最后这本书还拍成了电影。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大学毕业生走到这一步,我仅仅花费了两年的时间,连我自己也难以承认,我的人生怎么可能会发展得如此顺利?
在校期间,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少女,单马尾、老土的眼镜、普普通通衬衫和长裤。我就像那些小说、电影里那些寂寞的女孩,坐着教室的一角,没人留意,也没有男生与我搭话,静静地享受着令自己兴奋却也孤单的梦想。
也许是上天的拥护吧?现在,我的想法化作电子信号传遍每一台电脑手机、我的想法变作一点一滴的墨水被欣赏我、认同我的读者传阅,我的想法最后还成为电影屏幕上专业演员们全力演出的蓝本。
电影?是的,我的书最后确实被拍成一出电影。我和李秋人的第一次相遇也在这部电影完成后的庆功宴上。
那天下午,我大脑完全放空,从来没想过这是改变我一生的日子。我慵懒地躺在新买的住宅里那张柔软的席梦思上,享受着金钱带给我的快乐。成功使人懒惰,大概就是在讲我那时候的样子吧?
那个入行两年,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出版社编辑,也是我作品的负责人,名字叫廖毅的男人却给我发来这样一条短信:
“郭珏妍!别整天躺在那里,多出去走走,不然你哪里有灵感写下一本书?你也不想写完这本过后就再也不能出版了吧?平常你听了这些话,也许对我很不耐烦。但我猜你今天肯定不会。晚上7点,翻拍你小说的剧组会在国际大酒店一楼举行庆功宴。帅哥美女自然少不了,我就不信这你都没兴趣!”
“无聊!”
我说的是廖毅这条短信并不是这场庆功宴。谁会抗拒帅哥云集的宴会?我已经一个已经二十四岁的女生,完全没有恋爱的经验,有的只不过是学生时代单方面的憧憬。可是有些话说出来就俗了,这句话形容廖毅可是一点也没有错。
可我现在已和学生时期不同,成名、富有,众多的条件促使我也学会了打扮自己。我本来就不丑,只是长相比较普通,况且不是还有一句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么?
我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努力抓住自己的幸福。假如我保持作家这份职业,那么一生中遇到的人将会少之又少,再过上几年等我变得人老珠黄的时候再怎么努力也变得白费吧?
我打开房间的衣柜,从一大堆从没穿过的衣服中选中了一件黑丝绒低胸晚礼服换在身上。丰满的胸脯和肩膀,吹弹可破的肌肤正是我青春的见证,我站在全身镜前看着自己,单薄的材质下肉体若隐若现即使隔着一层衣服也能感受到年轻的魅力。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的脸吧?对比我的身体,身体以上的部分确实糟糕得多。头发散乱得就是个迷宫,一层一层互相重叠安放在我的头上让我看起来像个疯子。我的脸色因长时间憋在家中也显得灰暗。这张脸上唯一值得称赞的地方估计就只有我的眼睛吧?大而深邃,散发着文学家独有的魅力。
这又如何呢?我对自己讲,这个唯一的优点也没法撑起我整张脸。此刻我最需要的不是美丽的衣裙,而是认真地洗去脸上的阴暗。
我脱去身上那件高贵的连衣裙,一丝不挂地走向浴室。
2.
“郭珏妍,看见你了!你果然来了!就算你不回我短信我也知道你肯定会来!”是廖毅,我不幸地在国际大酒店门前碰到他。他今天抛弃了平常随意的装束,穿着一身干净西服,脚下的皮鞋擦得发亮,看来他自己也十分重视这场庆功宴。
我和廖毅一同穿过旋转门,纳入眼帘的是金碧辉煌的酒店大厅,大厅里如何靓丽的装潢也吸引不了我的兴趣,成名后这些地方我已经去过太多太多。我的心里只在意廖毅说得天花乱坠的庆功宴里有没有我生命中的另一半。
(防盗,4.11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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