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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话 瘸子与骗子


  【7月17修】

  一听天歌这话,姬修齐也不由站起身子看了过来。

  “是谁?!”姬修齐问道。

  天歌却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先问他:“你方才看到的那人,可是穿着青色长衫?”

  姬修齐猛一拍腿,“就是他!”

  天歌神色明暗交错,没想到自己方才真的不是眼花。

  从青城到渭州再到临安,尽管都是一面之缘,但这个人却的的确确一直出现在自己出现过的地方。

  天歌十分肯定,这一切都是巧合。

  但这种巧合,却又让她有种命运在冥冥之中将人戏弄的感觉。

  初次见面,是在青城周夫子盼山堂的入学测中,当初那人一袭白衣,拔剑讽笑那些质疑她测算能力的书生。

  那时候,只是一个背影,要是仔细算起来,应当是她第一次见他,而不是第一次相识。

  第二次,是在渭州城,她成功摆脱易廷益等人之后,在阁云楼跟孙三和宋千会面,顺带去成衣铺子买衣服,却因为巧合买了这人订做的锦衣,由此二人初次面对面相见,却不怎么愉快。

  第三次,便是今日。

  窗口惊鸿一瞥,天歌便轻而易举的认出了那人。

  许是因为他是周燮的弟子,许是因为在她的印象中,周燮身边好像从来没有这么一个人,又许是在她有限的记忆中,甚至连此人的名字都没有听过,但在与赵禾嘉的交谈中发现此人成谜的身份好似并不简单。

  ——不管哪一点,都毫无疑问让她对这人的印象变得深刻。

  见天歌不语,姬修齐再次催问道:“我说林哥儿,你赶紧说呀,那人到底是谁?”

  “胡承修。”

  天歌道出当初从禾嘉那里打听来的青衣少年的名字。

  “承修?”

  姬修齐重复了一声,皱了皱眉,“哪个修?跟我的名字一样?”

  天歌点了点头。

  姬修齐顿时不高兴了。

  “我家那老爷子给我起这名儿,是打着让我修身齐家的盼头,这小子叫承修,莫不是还想接着我的修身齐家,去治国平天下?这心未免也太大了吧?”

  旁边的生阳抽了抽嘴角,好心提醒自家小少爷。

  “那人作奸犯科,尽做见不得人的生意,哪里能跟小少爷您作比?”

  方才那二人口中,吃饭的生意,指的是私盐的买卖。民以食为天,贩卖私盐,可不就是做跟吃饭相关的生意?

  在军中,将士们冲锋杀敌擒获俘虏,便如猎场打猎收获猎物,所以军械的生意,又叫做打猎。

  换言之,这位胡承修胡公子,做的是在边境贩卖私盐和与人勾结伪作军需器械的生意。

  生阳这话说得姬修齐很是受应,心情也好了不少。

  “这还差不多。”

  天歌却什么都没有说,而是依旧屏气凝神,生怕漏听了隔壁的任何响动。

  相比于甲字间姬修齐主仆的鄙夷,乙字间的汪皓却是对眼前这位半道认下的大哥很是崇敬。

  方才轻过机锋,已经让他明白了这位的底气。

  因为翟高卓不配合,汪家私盐的路子不通,但饶是如此,仅仅通过军需器械一项,却仍然让汪家一跃成为杭州府的首富。

  而比起西北边关来,杭州府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从大齐到大周,甚至再往上追溯到秦汉大唐时期,不管何时,西北边关的军需费用始终是各路军马中所需最多的。

  从最开始的匈奴,到如今的大金,无不对中原虎视眈眈,兵戈所见最多的地方,也是这些边境,而不是安稳逍遥承平日久的江南。

  眼前这位青衣少年能掌握西北边境盐铁与军械路子,这该是何等的富贵!

  怪不得九十六万银子轻而易举就拿了出来!

  汪皓难掩自己此刻心中的亢奋,忍不住再问:“听说镇守西北的镇西大将军胡振远是个极其执拗之人,敢问胡大哥是如何说服他的?”

  说完这句话之后,汪皓忽然意识到,眼前这个人居然也姓胡。

  他不由捂了嘴巴,颤颤道:“难不成……难不成胡大哥是镇西大将军之子?据说镇西将军之子今年正好十九,跟胡兄应当是一般大的年纪……”

  “嗯?”

  青衣少年拿着酒杯的手顿了顿,而后送酒入喉,带着几分不屑道:

  “汪少爷难道不知,镇西大将军之子胡瑾琰乃是个瘸子?”

  汪皓闻言一愣,这个他还真不知道。

  说完先头那句,青衣少年再次开口,“况且我胡承修这般仪态姿容,胡瑾琰那小瘸子如何及得上?”

  这话说的极其自恋自傲,便是汪皓听完也是一噎。

  但是平心而论起来,青衣公子胡承修的长相,的确算是意态风流,洒脱不羁。与一个瘸子相比,不用想也应该是更胜一筹。

  “听胡兄这话,难不成是跟胡家那位少爷有过?”

  汪皓试探着问道,方才那声小瘸子,他可是听得清楚得很。

  但若是眼前这人跟胡家少爷有过,又是如何能从镇西大将军胡振远手中拿到盐引和军械的引线路子?

  就在他等待答案的时候,胡承修的杯子却是带着几分重音落在桌子上。

  “汪少爷的好奇心好像很重呐?要不,你先跟我说说,你们汪家是如何拿到杭州府的打猎权的?”

  汪皓心头一震,知道自己这次是真的说错了话。

  先头是自己剖明在前,表示完诚意之后,对方才愿意透露自己的生意来路。

  可是此刻自己却一不小心问到了这些,这话就说的有些太深了。

  就像是如今有人问他汪家是如何做上杭州府的军械生意的,尽管多数熟悉他家底的人都知道,极有可能跟自己的舅舅,杭州府军大将潘炳涵脱不开关系,但猜到归猜到,由着自己说出来,这话的意思可就不大一样了。

  胡承修在说完前头那句话之后,落在汪皓身上的冰冷目光便没有收回。

  明白过来自己多嘴多舌的汪少爷,此刻只能顶着莫大的压力,陪着小心给胡承修满上酒水,硬挤出几分笑意开口:

  “来来来,胡兄,喝酒喝酒,咱们今儿个不论别的,只说兄弟情深,不醉不归便是!先前兄弟我嘴瓢说错话,这就自罚三杯!”

  说着,汪皓给自己猛灌了满满当当的三杯酒,喝得一滴也不剩。

  胡承修见此,也举了举自己手中的酒杯。

  只是这次,却没有喝酒,而是重新抖出怀中汪皓签押的欠条,当着汪皓的面,在他的紧张忐忑中,将那张纸完全泅在了酒杯中。

  看着眼前的一幕,莫说汪皓,就连跟在胡承修身后一起来的侯茂彦的侍从袁应,也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什么。

  袁应揉了揉眼睛,在确定露在外头的字的确是熟悉的字迹之后,心中的疼痛与愤怒是一点也不少于先前看到证据被烧的侯茂彦。

  “大……”

  袁应痛惜开口,被胡承修一个眼神扫过,当即换了称呼,“少,少爷……”

  胡承修轻哼一声,“怎么?”

  “这可是汪少爷的欠条啊……”

  袁应肉疼万分,实在不忍心再次强调那是九十六万两白银。

  胡承修闻言,带着几分明白过来的神色点了点头。

  然而在袁应期待的目光中,他却没有将那还未完全泅湿的欠条及时捞出,反倒拿起手边的筷子,将那欠条又往里头戳了戳。

  边戳边道:“你说得对,汪少爷既然是我的兄弟,这欠条一开始就不该立,早早便该撕掉才好——只可惜这会儿浸了酒水不好用手,那就让它浸地再透些好了。”

  袁应有些想掐死自己。

  眼前这位是不是己方叛徒敌方奸细?

  侯大人怎么就派了这么一个不靠谱的人代他出面啊!

  看着被戳到杯底,只剩下小小一团,甚至连字迹都已经晕染开的欠条,汪皓咽了咽口水。

  如果说先前他还怀疑胡承修对自己有什么企图的话,那么此时此刻,他对此人已经彻底放下心来。

  唯一的证据已经不在,这胡承修就算是想要威胁自己,又能靠什么威胁?

  所以唯一的可能,或许这位根本就是没有目的。

  这么一想,汪皓只觉整个人都轻松起来,当即吆喝着让人再送酒水过来,誓要和胡承修不醉不归。

  而胡承修依旧是那副不咸不淡波澜不惊的模样,只倚着椅背,懒散地换了一副新筷子吃着菜。

  好似方才将九十六万两毁于一旦的人不是自己,此刻汪少爷想要竭力讨好与结交的人也不是自己。

  但就是这样的态度,反而让汪皓对他更为敬重和崇拜。

  这就是底蕴!这就是气度!

  平日里那些个跟他交好的人,个个唯唯诺诺捧着巴结着他,哪里有这样的气质?!

  此刻另一边的甲字间,众人清楚的听到了隔壁的对话。

  姬修齐喃喃道,“娘的就算是爷这么有钱的人,也不敢这么玩儿……”

  有钱了不起啊?能这么花?

  姬修齐觉得隔壁屋的小子应该是没有挨过揍,若是让他也体会一番被吊在树上一番打,再饿上个三天的经历之后,肯定不会这么不懂事。

  生阳见自家小少爷好像输了阵仗,不由好心提醒:

  “您忘了您曾经用银票煮过粥的?若是那锅再大点,这估计也就差不离了。”

  “你闭嘴!”

  姬修齐愤然开口,这小子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天歌扑哧一声笑出来,“姬兄说得对,有钱也不能乱花。”

  姬修齐望她一眼,不知怎么总感觉那笑声里带着几分嘲笑。

  他瞪了瞪生阳,而后扯开话题,“北地有这么一号商人吗?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有钱到这种地步,但是他居然不知道,这一点也不合理。姬修齐想道。

  “他说的是假话。”

  天歌敛却笑意,淡淡开口。

  “啥?”姬修齐一愣,“怎么可能?”

  那可是九十六万两银子呐!

  “你可别忘了,这银子是怎么来的。”

  天歌叩了叩桌面,“若是他真的有钱,为何不直接支取自己的银子?那聂掌柜又有如何不肯说出取钱的人是谁?”

  姬修齐一拍脑袋,“我差点忘了!这可是我家的银子!”

  先前他查账的时候,这些银子根本没有过明账,说明那人根本没有在隆昌钱庄存钱!那些钱是属于隆昌钱庄自己的!

  “还有一点,镇西大将军胡振远,可是一个行得端坐得正的人,让他跟潘炳涵一样在军需上动手脚,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别人或许并不知晓,但天歌对这一点再清楚不过。

  西北镇西军不管是在大齐还是如今的大周,都是整个王朝兵马中军备最强兵马最好的一支。

  他们不像是江南的兵马。

  江南这样的安乐之地,有着远离战事地区的天然地理优势,从而让江南兵马怠惰,行伍懒散,这里的将士们根本不懂得战争的残酷。

  所以当真正遇到敌军的时候,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但镇西军面对的,是健壮强大的大金铁骑,马背上的强大敌人和带血的历史教训教会他们,在敌人面前,普通士兵只有具备刚强的体魄和上好的装备,才能换来生存的机会。

  这个道理,天歌懂,镇守边关多年的镇西大将军自然也懂。

  当初卢光彦想引大金入周,谁曾想却被镇西军死死守住,最后无奈这才想法子引了西南之乱。

  不过让天歌没有想到的是,胡振远的儿子胡瑾琰居然是个瘸子。

  当初胡振远被刺杀之后,难道就是这个瘸了腿的少年人,率领镇西军顶住了后来统一大金的佐努的大军压境吗?

  若真是这样,那还真是虎父无犬子啊……

  在天歌兀自沉思的片刻,姬修齐再次问道:

  “林哥儿,你既然知道这人叫什么,可知他是何来路?”

  天歌摇了摇头。

  “我也只知道他的名字罢了。他旁的话都是假的没错,但这名字却是真的。”

  姬修齐闻言有些颓丧,“看来今儿个晚上我们是白费功夫了。”

  “倒也不见得。”

  天歌弯了弯唇角,“至少,我们知道汪家是如何才登上杭州首富的位子了。”

  而且,这也让她终于想起来,先前在听郑管事说完朱二的事情之后,那被她忘记的事情是什么。

  那是曾经在豪赌之夜被她想起,却又转瞬抛之脑后的事情。

  ——不管是汪家还是潘家,在她前世的记忆里,都彻底在元和十四年的春天如大厦倾颓。

  潘家的罪名,是军需私用和意欲屯兵造反。

  而汪家,则是当年广西大灾的国难财和勾结潘炳涵。

  而眼下,正是元和十三年。

  也就是说,这件事情,将在半年后彻底被暴露出来。

  一想到这里,很多先前看上去并无关联的事情好似一下被串联起来。

  草蛇灰线,伏延千里。

  一切都是有迹可循。

  不管是朱二,还是侯茂彦,甚至归家,乃至于胡承修,好似都这样被串在了潘炳涵的这件事情上。

  天歌猛一拍桌子站起身来,面上是难以掩饰的激动。

  她知道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却听外头传来一阵敲门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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