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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第两百一十二章 气候危机2


洛霜不动声色,  把车子驶进一个拐角的巷子,然后停了下来。因为迷雾的遮掩,她看不清巷子里有什么,  倾听了一会儿,  没有什么声响,  这就可以了。

        后面的人应该是听不到声音,  急切的追了过来,  就看见洛霜俏生生站在那里,  等着他们。

        这一次洛霜的装扮,是一个普普通通,  和原本相貌完全没关系的姑娘,可能也是这一点,  让跟踪的人觉得没威胁。

        洛霜看着两个跟上来的男人,一个中年啤酒肚,一个年纪在十六七,  流里流气的,一看就是混子。她不动声色,  “你们想干什么?”

        两人对视一眼,  嘿嘿笑道,  “不干什么,  就是手头有点紧,  借两个钱花花。”

        “你们不怕我报警抓你们吗?”洛霜道。

        中年男人冷下脸来,“我劝你老实点,外地人吧,不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啊!”

        年轻的混混拿着手里的木棍敲敲打打,“这可是我刘哥,岛上的老大,  懂吗?你最好识趣点,交够了保护费,才能在这里过的安生,不然你一个姑娘,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洛霜垂下眼,“要多少?”

        “嘿嘿,不多,看姑娘刚才挺阔绰啊,我们也不是那没品的人,拿个一万就够了。”中年男人道。

        洛霜明白了,这人估计是在银行注意到她的。

        之前钱用完了,洛霜去银行取了一万五千块钱,五千用的差不多了,除了购买车上的物资,她还买了不少药品和水。

        趁着现在岛上的药品充足,她每样都买了点,因为不知道岛外是什么情况,到时候需要也说不定,反正存在空间不费事,总比拿空间里存放的其他世界药品出来好。

        其实这些已经花去了她所有的现金,只不过药品卖完就被她借着浓雾的遮掩,放入了空间,所有车上的物资看着还不到五千。

        既然知道哪里漏了马脚,就不用再套话了,洛霜拿出钱包,左手递过去。

        小混混嘿嘿一笑,“这才对嘛!”

        他伸手接钱,然而下一秒,洛霜右手上出现一个强力电棍,‘滋滋’的电流声把他整个人电的抽搐,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中年男人吓了一跳,冲过来要打她。

        洛霜抬脚一踢,直接把一个壮硕的男人踹到,并且快速上前,用电棍让他也失去行动能力。

        不过这次的电频调得小了点,男人一直抽搐,但没有晕过去,嘴里哆哆嗦嗦求饶,“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洛霜没理他,好心情的把玩这个电棍,经过卫其轩的改良后,可真是太好用了,瞬间就能让人失去行动能力。好在她出门的时候,把电棍翻出来了,放在显眼的位置,一想就能拿到。

        见她好似打开开关,要再来一次,男人连忙求饶,“姑娘,姑娘,你让我干什么都行,可千万别再用那玩意儿电我了。”

        卧槽,这滋味,可他妈太绝了,他再也不想尝试第二次。

        洛霜笑笑不说话,看着男人一个劲的求饶,等看够了笑话,才慢悠悠的道,“你是这里的地头蛇?”

        “不敢当,不敢当,只是在这里住了十来年了。”男人连忙道。

        “也就是说,这里的人你全认识。”洛霜反问。

        “认识,认识,除了游客,基本都认识。”男人看着对着自己的电棍,忙道。

        洛霜拿出卫其轩的照片,“那这个人,你见过没有?”

        男人只看了一眼,就摇头,“没见过。”

        “你这是在敷衍我?”洛霜微微挑眉?

        “不敢不敢,”男人吓了一跳,不明白这么年纪轻轻的姑娘,怎么就有这样的威势,一抬眼一皱眉,都让人心胆儿颤。“这人长的这样出色,但凡看一眼,就让人忘不了。我敢打包票,岛上绝对没这人!”

        “呵,说不定是今天的游客呢。”洛霜故意怼他。

        “那不可能,”男人讨好的笑笑,“我今天一天都待在码头接客,绝对没见过这么出色的人。”

        “还接客,是找肥羊好下手吧?”洛霜刺他。

        男人闭嘴不敢说话,就怕姑奶奶想起刚才的事,气不顺,又给自己来这么一下子。

        洛霜指着小混混道,“那人和你什么关系?”

        “就是一个认识的人”

        “嗯?”洛霜冷下脸。

        “是我侄子。”男人立马改口。

        是亲戚就好,就怕关系普通吓不住这老混混,“带着侄子出来打劫,你倒是能耐,自己这一声烂肉,还带着侄子不学好?”

        男人苦着脸,“我这不是没办法嘛,家里穷,自小就没读过几个书,后来跑出来混,也没混出个名堂,结果家里出事了,一家老小都没了,就剩下这么一个病弱的侄子。姑娘,您别看他人高马大的,有病,从小那药钱,哗哗的流,我实在养不起了。可有什么办法,这是我老刘家的根,不能不管啊。这不,就犯了错误,犯到姑娘您手里了,还请您老高抬贵手。”

        “有病啊,我瞧瞧。”洛霜没说信,也没说不信,只伸手给小混混把脉,确实是挺严重的病,“这病,一个月光药钱就得三千吧。”

        “可不是,”男人脸上更愁苦了,“我也是真没办法,除了走歪门邪道,打劫一下游客,其他啥也没干,真的。”

        这话洛霜当然不信,要不是看刚刚那小混混用棍子敲打的时候,还特意避开了三轮车的轮子,只敲在横栏上,这会儿她早就打断两人的腿了。

        不过这两人,倒是可以用用。

        她假装从一个袋子里,实际是空间翻出素描笔和纸,快速的画出几个人影,“这四人,你都认识吧?”

        男人看了一眼,连忙道,“认识认识,这个女的是开客民宿的老板娘,为人小气的很,又贪财,她丈夫经常和我赌牌来着。那个小个子的,是个地头蛇,专门卖一些纪念品,艺术品啥的给游客,他们人多,岛上卖这个的,除了开店的,都被他们包了。开店的那是没办法,背后都是有背景的,其他人可不敢和他们争苗头。这带眼镜的我最熟了,船务卖票的嘛,我经常从他那里那票,黑心的很,要六成,啧啧,一点油水都没有了。”

        “那这个最后一个呢?”洛霜关心的还是最后一个。

        这是杀害原主的凶手,只可惜当初原主被人从背后捅了刀子,只隐约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没看到长相。

        洛霜凭着这记忆,只能隐约画出个轮廓。

        男人使劲揪了一眼,为难的道,“这我是真认不出来。”

        洛霜点点头,拿起电棍直接电晕了他,然后把小混混弄醒,问了同样的话。

        小混混说的和中年男人差不多,这两人以前一直在各处流浪,十来年前跑到岛上来,也不干正经的工作,就混着。

        像是卖黄牛票,弄个车拉游客到处跑,晚上了,遇到单身的姑娘,也会打劫,要的不多,根据姑娘的情况,五千一万这种。

        一般来这岛上旅游的,一万是拿的出来的,不然这里的高消费,穷人也不敢过来啊。

        也不是没有被打劫后的姑娘报警,可这两人狡猾,被抓住了就说偷了,不说打劫。

        再加上他们选的位置,都是监控的死角,人家姑娘说他们有罪,他们也承认,可就是不认是抢劫。

        中年混混刚来的时候,拼着生命危险,从海里捞上来一个孩子。那孩子是本地人,家里长辈和警察局的一位警官还有几分亲戚关系。

        看在这孩子的份上,警局里的人虽然没拿两人当自己人,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但也没有较真去查到底是抢劫还是偷盗。

        于是最后判的永远是偷盗。

        偷钱的罪行小,一万一般也就是关一个月,然后钱还给人家。但他们拿到钱后,从不过夜,立刻换成了药。

        往往都变成了,关了一个月之后,人家姑娘离开了,钱也就不了了之了。

        今天敢白天这么干,不是趁着迷雾好脱身嘛!

        口供都对得上,确定了两人没说谎,除了打劫钱,也没干过更出格的事,洛霜去银行取了两万块钱,然后把他们都弄醒,“这里是两万,你们帮我在岛上找出这个人。”

        洛霜指着画像上模糊的人影道,“大概一米八的身高,不胖不瘦,脚是46,47码的样子。这人与应该和之前三人有关系,你们从那三人的人际关系里找,如果找到了,我再给你们三万,这是干净的钱,你们还可以留着慢慢的花,都不用立刻换成药。怎么样,干不干?”

        中年男人和小混混对视一眼,立刻笑嘻嘻的道,“姑娘真是善心人,干干干,有这样的好事我肯定干。”

        洛霜斜眼看他,“我只给你十天时间,如果十天内找不到,那剩下的钱就别想了,我还会去警察局报案,说是你们偷了我两万。一万你们坐牢一个月,两万可就是半年了吧?”

        “是是是,您老放心,我们叔侄一定尽心。”中年男人脸上一肃,连连保证道。

        “十天后的中午,我们还是在这里见,最好不要叫我失望。”说完,洛霜就赶他们走了,等确定没人,她才骑着三轮车离开。

        回到家里,已经是晚上八点了,耽误的时间有点长了。

        王老爷子一直在等着她,“回来了,怎么要这么久?饿了没,我给你留了一份饭,在锅里热着呢。”

        洛霜笑着道谢,“好,谢谢王爷爷。”

        把所有的东西卸下,洛霜就去吃晚饭了,王爷爷的手艺一般,但也能吃。

        至于三轮车,她是直接租了半个月的,以后用不用得上还两说,但现在懒得还回去了,反正也就几百块钱。

        吃完饭,她帮着收拾好厨房,就回了楼上的房间休息,至于买来的粮食,一半放在地下仓库,那是分给王爷爷王奶奶的,剩下的一半放在她的房间。

        这房间很大,堆积这些还有空闲,虽然看着碍眼,但就这么着吧,都是过了王老爷子眼的东西,不能放进空间。

        躺在床上休息,洛霜一时间睡不着,开始整理原主的记忆。

        这个世界不知道是不是小说衍生的,反正洛霜对此没有什么印象,她也只接受了原主的记忆。

        而原主死的早,死之前又一直缩在租的民宿里,几乎没有出门,所以关于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雾,了解的不多。

        但洛霜知道,这应该是一个因为气候异常变化,而产生的末世危机世界。

        这场大雾真的很厉害,不仅让这座岛变成孤岛,而且浓雾的debuff几乎让一半的人以上得了鼻炎和肺炎。

        洛霜不相信,这个世界只这岛上这样,其他地方都没有问题,如果仅仅是岛上,那就不叫末世了。

        而且根据小说的特性,有这么大的debuff,难道就没有一点好处?

        一般末世的设定,都会跟着异能的产生,或者其他的进化方式,即便没有,基因也会根据环境来进化调整,适应现在的生存状况。

        只不过这个进化的过程会非常缓慢,通常都要好几代人。

        洛霜不确定这是不是书里的世界,但想要试试,毕竟她有灵泉水,不用太担心感染的问题。更何况,这浓雾的出现和消失,实在太诡异了,不太像正常的情况。

        想到就做,洛霜起身,打开通往阳台的门,坐在阳台的椅子上,感受这浓浓白雾,同时时不时的喝几口灵泉水。

        一开始,她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对,可随着午夜12点降临,白雾好像产生了变化。

        洛霜站起身,仔细观察,没错,浓雾在变黄,一开始还是浅浅的,后来越来越浓烈,越来越诡异。

        洛霜一刻不停的喝水,人却坚定的站在阳台上。

        等到一点的时候,浓雾已经彻底变成了黄雾,就像沙漠上的沙尘暴一般,只不过沙尘暴声势浩大,而这雾静悄悄的。

        等过了两点,黄雾消散,又变成了白雾,洛霜回到房间,开始检查自己的身体。

        表面看,没什么异常,但她隐隐约约有个感觉,自己好像能操纵雾一般。

        具体怎么做,她没有研究出来,打算先睡觉,今天忙了一整天,刚刚又心神紧绷两小时,实在熬不住了。

        一晚上风平浪静,洛霜睡到了早上九点,人一清醒,她就发现不对劲。

        原主的皮肤很白,是那种长年不见阳光的苍白,不咋健康,但真的很白。

        这会儿她看到了什么?皮肤黄黄,一搓,还有一些黄色的物资往下掉。

        洛霜立刻起身,去浴室洗澡,用洗浴球搓了搓,直到确定表皮上黄色的物质都清理干净了才放过自己。

        这时再看向镜子里的自己,已经恢复了皮肤白皙,而且和之前比,白的更加耀眼,不再带着病态,而是细腻有光泽,看着就很健康。

        灵泉水有洗精伐髓的效果,但不是体质真的很差,有太多污垢,一般都是以出汗的方式,排除体内一些不干净的东西,绝对不会像刚刚那样,全身上下都是黄泥。

        所以说,这一定和昨晚的黄雾有关。

        洛霜穿好衣服出来,闭上眼睛,集中精神。然后她感觉,自己似乎能放出雾,于是她尝试了一下,果然,面前出现一团白雾。

        这个白雾和外面的不一样,外面是有杂质的白,就好像白灰,可眼前这团,却是透明的。

        洛霜歪歪头,心念一动,白雾不断的变幻着造型,时而拉成长条,时而团成一个球,也就是说,即便放出来了,还能随着她的想法控制。

        洛霜伸手触摸,没有实感,就好像摸在了空气一样。

        又玩了一会儿,洛霜觉得有点累,这个是用精神控制的,集中精神久了,人会觉得疲惫。

        等她放弃了控制,没多久,白雾渐渐消失。

        洛霜感受了一下,自己还可以放出一团,只要不觉得累,就能一直放。

        但问题是,放出去了,如果不用精神控制,雾就会消散,所以放那么多出来也没用啊,在精神力没增长的情况下,放出再多也没用,控制不了。

        而且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这雾,有什么用?

        你说不管是水,还是火,放出来她还能控制着攻击,可这雾连实体都没有,有啥用?

        想来想去都没有想通,洛霜决定放放,先下楼做点吃的,至少这雾能让自己产生异能,已经证实了。

        至于其他的,慢慢来嘛,不着急。

        楼下,王老爷子正陪着王奶奶摘菜,王奶奶在玩,老爷子耐心的把她弄乱的放好,一遍又一遍,也不去说她。

        见到洛霜下来,老爷子立刻道,“锅里有粥,还热着,你要不要先吃点垫垫肚子?午饭等会儿就做。”

        洛霜挑眉,“我自己做就可以了,老爷子你不用准备我的。”

        “那怎么行,你给了我们老两口那么多食物,顺便帮你准备一份也是应该的。”昨天洛霜买回来的食物,超出他给的钱太多,就算加上房租也还不够,给钱洛霜又不要,那帮忙准备饭菜也是应该的。

        之前没想一起吃,是怕麻烦,可这姑娘这么实诚,还提醒他准备吃的,他也不能让小姑娘吃亏。

        洛霜闻言,点头道谢,“那就麻烦王爷爷了。”

        既然有现成的可吃,不用自己动手,洛霜的懒筋也就上来了。

        王爷爷很高兴,快速的收拾好手里的菜,也不让王奶奶玩了,先去厨房给洛霜端粥,然后准备午饭。

        午饭过后,正好是12点,洛霜见王奶奶指着外面,说要出去玩,提醒道,“这个雾太诡异的,指不定有什么不好的物质让人生病,您和王奶奶出去,最好赶在2点之前回来。”

        王爷爷点头,“感谢姑娘的提醒,我晓得了。”

        洛霜看着两人出门,自己也出去看看,找凶手的事,不能光靠那两个混混,自己最好也查查。

        她首先去的是来客民宿,那里离王老爷子家很近,走十几分钟就到了。

        这会儿雾散了,大家都出来活动,尤其是来旅游的,全都往海边赶,来一趟结果碰上了大雾,什么也没见到,亏死了。

        洛霜站在来客民宿大门不远处,这里算是一个小广场,一颗很大的树,树下是石桌石凳,几个老头坐着下棋。

        洛霜拿着相机,装作拍风景,转来转去,时不时调整角度。

        老头们看得稀奇,这里是居民区,虽然好些人家开着民宿,但游客们一般是奔着外边的风景去的,很少在区里拍来拍去。

        就有一老头询问,“姑娘,你拍啥子哟。”

        洛霜转头,笑笑,“拍生活。”

        “啥是生活?”老头没明白。

        洛霜就把相机对准他,“您看,这两位坐着摘菜的爷爷奶奶,是不是特别有爱?相濡以沫,相守到白头,多美好的感情啊!”

        “哟,是王老头和他老婆子哩。”老头一叫,其他人也感兴趣的凑过来,“还拍了啥,让我们瞅瞅。”

        相机里只有刚刚抓拍到的一些场景,洛霜并不怕他们看,就大方的给他们。总共也没多少,只有七八张而已,有踮脚尖闻花香的游客,有相携散步的情侣,有妈妈教训孩子的场景,总之就是人物生活图。

        不过以洛霜的审美,拍出来就多了一种不一样的气息,看着格外有美感。

        老头们看了也觉得好,问洛霜,“你是那个,那个摄影师来的?”

        “那可不,要不咋能拍的这么好看。”另一人怼道。

        洛霜笑笑,“不是,我是绘画学院的学生,拍这些是为了积累素材。”

        老头们闻言,更加兴奋,“还给画上画啊,那个更好,那你会画谁,王老头他们吗?”

        “不一定,这个得看灵感。”洛霜摇头。

        “对对对,艺术嘛,我们都懂,得看灵感。要不,你给我们也拍拍?说不定就有灵感了呢。”老头们也爱凑热闹,对于能被人画,就更加有兴趣了。

        “好啊,”洛霜也不拒绝,给每个人都拍了一张。

        然后就坐在围着大树的木凳上,对着行人拍。

        老头们看得有趣,见有认识的人,就给洛霜介绍,这是谁谁谁,他是干什么的,家里都有什么人。

        “这个人你可千万别靠近,姑娘,有案底。”江老头指着一个过去一个男人小声道。

        其他人听见了,也凑过来道,“听说坐了三年牢出来的。”

        “不对不对,我听说是五年。”

        “你们都听错了,他杀过人,判了十年。”

        众人议论纷纷,洛霜仔细看照片,这人身材魁梧,脸上有刀疤,那条疤很长,贯穿整个左脸,彻底把眼睛都毁了。和记忆里的杀人凶手对不上,就忽略过去,继续拍下一个。

        两小时过去,洛霜了解了很多岛上的居民,其中最详细的,就是来客民宿的老板娘。

        老板娘姓王,叫王春华,其实这个岛上的居民有一半都姓王,不姓这个的,都是后面陆陆续续上岛的。

        所以王春华是本地人,但她的丈夫不是。

        当初岛上的旅游业还没有发展起来,岛上的生活可苦了,除了种植稻谷,就是一些蔬菜,然后去海边打渔维持生计。

        很多年轻人都出去了,王春华也是其中一员。

        可出去了三年,杳无音信,再见到的时候,就带着男人,抱着孩子回来了,说是已经结婚了。

        具体的情况没人知道,但大家都看得出来,那男人呢,叫蒋松,流里流气的,就不像个好人。

        王春华的父母没办法,难道还能把闺女赶出去不成?

        于是就找人,花了点钱,给这一家子落了户。

        果然,那男人不是个东西,每天就是到处乱晃,和人赌钱喝酒啥的。

        好在岛上人口少,赌也是小赌。

        之后政府把这里规划成旅游岛,大家都得了实惠,帮着建房子不算,还一户一栋。

        于是王春华的父母赶着和儿子分了家,拿了两栋房,其他人家也是这么干的,也没什么好说的。

        只不过王春华一家落户在这里,也得了一套,后来这房子就被那个男人赌博输了去。

        王春华一家被赶了出来,闹死闹活,最后还闹着跳到海里寻死。

        王春华的父母能怎么办,看着闺女去死吗?没办法,只好把老两口名下的这栋也过户给了王春华,就是现在这栋。

        也因此,王春华的哥嫂一家,和公婆,和王春华都闹翻了。老两口死的时候,他们都没管。

        这男人呢,倒是了安生了一段时间,之后也不敢大赌了,但每天依然吊儿郎当,和人混来混去。

        和他混在一起的人当中,有三个也是本地的浪子,家里靠着房子,靠着岛上的旅游业赚钱了嘛,可不就整天游手好闲!

        洛霜幸运,赶在两小时结束前,众人各回各家的时候,蒋松带着几个浪子朋友回来了。

        她全部拍了照,打算拿回去一一比对。

        回到王老爷子家,他和王奶奶已经回来了,坐在客厅看电视,门和窗户关的牢牢的。

        洛霜打了声招呼,就回了自己的房间,把今天拍摄的内容调出来放大,然后对照着原主的记忆。

        这些人都不是!

        她也不指望一下子就能找到,慢慢来,还有十来天时间呢,岛上就这么些人,总能找到的。

        就是不知道卫其轩到底在哪?

        不过依照他的本事,无论到哪,都应该过的风生水起吧。

        有时候,洛霜都忍不住怀疑,卫其轩是不是穿越司的大佬啊,不然为什么每次他的身份都那么好。

        据她所知,其他穿越者的伴侣,可没有这么好的待遇,很多都是开局困难模式,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有所成就。

        而卫其轩呢,努力归努力,可他起始身份就高的吓人,一个比一个好,即便不努力,也能过的很好。

        所以洛霜一点也不担心,也只是随意的想想。

        然而洛霜不知道的是,这一次,卫其轩实惨!

        大夏国西北部的大沙漠中央,人迹罕见的地方,就连地图上都找不到的一处绿洲里,建立了一个中小型的实验基地。

        别看基地不大,但里面的设施一应俱全,而且全都是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

        不,甚至可以说,这里的很多设备,吊打国际上最先进水平。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高精尖实验基地里,却只有两个人。

        那就是卫其轩和他的助理!

        这辈子的卫其轩依然很好看,惊心动魄的程度,可他实在太病态,脸色苍白如纸,五官和躯体瘦的脱形,人又很高,一米八七的个子,远远看去,就像一副美骷髅架子。

        然而对于自己的形貌,卫其轩完全不在意,专注的盯着眼前的实验,身后助理的到来,都引不起他的任何反应。

        他的眼神很亮,带着病态的狂热和兴奋,隐隐还有一种得偿所愿的癫狂。

        如果洛霜在这样,肯定会吓的转身就跑,妈呀,这妥妥是变态科学家啊!

        然而洛霜不在,卫其轩身边也只有助理。

        见自己的老板这幅鬼样子,他视若无睹,只默默又说了一遍重复了七八次的话,“博士,您该吃午饭了。”

        卫其轩不理不睬,就当没这个人存在。

        “博士,已经下午三点了,你已经两天没睡觉,26个小时没进食了。”助理又道。

        卫其轩依然没反应。

        助理还要说话,只听‘轰鸣’一声,机器发出警报,助理条件反射往外跑。

        可跑了没几步,他回头一看,卫其轩没有任何反应,紧紧盯着眼前的设备,等待实验最后的揭晓。

        也就是说,刚刚的警报不是出事故,而是实验完成。

        助理有点懊恼,不明白卫其轩为什么要把机器完成的声音,设的和警报器声音一模一样。

        这是正常人会干的事吗?

        不过看着眼前那神经病一样的人,也对,卫其轩这样的,怎么看都不像正常人。

        卫其轩操作着机器打开,拿出里面一罐颜色诡异的物质,看了看,露出满意的微笑。

        助理心跳了一拍,急切上前问道,“博士,这就是您最新研究出来的,那个能让沙漠变沼泽的东西吗?”

        对于这个提问,卫其轩好心情的回答了,“没错,这是换季2号,是1号的加强版。”

        “加强版?”助理心跳的更快了,声音都忍不住颤抖,“哪,哪方面加强了?”

        卫其轩微微一笑,“当然是对人体的损害加强了。”

        咚的一声,助理的心情荡到了谷底。

        卫其轩是一个奇才,也是一个完全无法用科学衡量的鬼才。他造出来的东西,简直突破人类的想象,可偏偏,这家伙,是个彻头彻尾的反社会人格。

        就比如眼前这所谓的‘换季’,就是他研究出来让沙漠换成沼泽的东西。

        这东西一出,那简直是人类的福音啊!

        全世界那么多沙漠,如果真的能全部利用起来,那将创造多大的价值?

        更不用说,还有那么多生活在沙漠上的国家,如果能让自己的家乡变成绿洲,那该有多好啊!

        所以很多人对卫其轩,简直是趋之若鹜。

        可偏偏这人聪明绝顶,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在这片堪称死亡之地的沙漠深处,找到了一片绿洲,建立了一个实验基地。

        而这块地方,在地图上完全看不到,甚至是外太空的卫星,都检测不到,也是奇了怪了。

        之后,他就带着助理往这里一藏就是好几年,让想找他的人都找不到。

        ‘换季’一号流传出去,让方圆五十里的沙漠都变成了沼泽,所有人都惊呆了。

        可随即他们就发现,这片沼泽适合所有的动植物生存,只好温度日照合适就行,只除了人类!

        不知道‘换季’里面有什么物资,人类喝了沼泽里的水,吃了沼泽里的植物,会一直一直拉肚子,然后身体变的虚弱,瘫软无力,直至虚脱死亡。

        也就是说,这里沼泽归沼泽,但人类不能涉足,还得小心这里的水和植物不能流传出去,不然,就是让人致死的毒药。

        他们总算见识了什么叫做反社会人格,这tm是有多不待见人类?

        许多科学家不信邪,想法设法的去掉那种物质,但是没用,无论什么手段都做不到,即便动用基因筛选的手段都不行。

        也不知道卫其轩是怎么做到的,让那种物质深入每一个细胞,与所有细胞共存。

        或者这么说吧,这种物质就是细胞的一部分,也是沙漠变绿洲的因素之一。

        很多人眼馋卫其轩的这项技术,可又拿他没办法,人都找不到,还能咋地。

        于是他们就想法设法找到了卫其轩的助理,好歹他半年会出去一次购买物资。然后买通他,希望能通过他,让卫其轩研究升级版的‘换季’,去掉那让人蛋疼的物质。

        然而卫其轩做的是,加强这种物质!

        卫其轩微微一笑,眼中都是戏谑的兴致勃勃,“现在,人类就是接触到皮肤,都会死,是不是很趣?”

        助理打了一个寒颤,看卫其轩的眼神,就像看一个恶魔,“你是要全人类灭绝吗?”

        “有何不可?”卫其轩淡淡的道。

        那副漠视人命的态度,堪称恐怖。

        想到那些人许诺的十亿夏元,再想到卫其轩的冷漠与反人类,助理再也忍不住了,掏出一把刀,直接捅到卫其轩的腹部,顿时血流如注。

        卫其轩的体质差的可以,完全没力气反抗,而且就在这时,他的老毛病犯了。

        卫其轩神情冷静,一点也没有被背叛的愤怒,只伸手拿药。

        但是助理已经被他的态度冲昏了头脑,急切的踢走了卫其轩手里的药,然后抢过‘换季’二号,头也不回的跑了。

        没了药,腹部又受了伤,几天不吃不喝不睡的后遗症一并涌了上来,卫其轩只感觉全身失去了知觉,头也越来越晕。

        不过他一点也不着急,嘴角微微翘起一个诡异的幅度。

        在他彻底晕过去后,整个实验室发出刺耳的警报。

        “嘀嘀嘀——一级警戒,警戒未解除,默认危险情况,为保护实验室,释放毒气!”

        “嘀嘀嘀——毒气释放完毕,检测结果显示,实验室内,一死亡一深度昏迷,无二次危险。无需启动自毁程序。”

        “嘀嘀嘀——自毁程序已关闭。”

        整个实验基地,弥漫了致人死亡的毒气,助理倒在了实验室的大门口,手里还牢牢抓着‘换季’二号。

        而卫其轩,在最严密的六号实验室内,毒气倒是不多,可人已经陷入了深度昏迷,无人救治的话,可能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死去。

        然而,整个实验基地,空无一人,已是无人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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