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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六十五章 所谓的真相真的是真相吗?


  《看不见的客人》这样的电影,于国内市场而言,还是非常稀缺的。

  再加上李易在连续几部文艺片之后回归商业的噱头,所以,在票房方面《看不见的客人》再次重现了大魔王曾经的风采。

  虽然说首周十亿的票房,和他巅峰的票房无法相提并论,但是这样的成绩也已然足以令人侧目了,而要知道在这之前,国产电影悬疑推理类的影片里面,有这样的成绩的影片,可以说或多或少都是添加了其他的元素,或者是动作枪战,亦或者是搞笑等等,像这样的纯纯地抽丝剥茧破案的电影,真的可谓是屈指可数。

  电影并没有像其他的那些同类的影片那样,夹杂太多的其他的元素,如爱情,如喜剧等等,有的只是各种细节,各种反转。

  所以上映之后,很快就被无数的影迷们吹捧。

  当然,延伸出来的是更多的“过度”的解读,其实解读一部影片,特别是一部比较火的影片,可以说过度解读已经是一种常态。

  甚至于很多时候,可能导演或者编剧本意并非如此,但是在观众的眼里,却可以解读出无数种可能性来。

  而一旦一部电影开始被各种各样的进行过度的解读,那么其实本身也证明了电影的优秀。

  《看不见的客人》无疑也开始渐渐有了这样的苗头。

  而之前的那些细节的解读,并没有让观众们的观影体验受到影响,相反的是,很多看过一遍的观众,看到那些解读反而会重新再次进入影院带着目的去再看一遍。

  而有意思的是,《看不见的客人》并不是因为让人第一遍看不懂剧情而不得不去看第二遍,而是明明看懂了,可是却又没有完全懂,所以纷纷进行二刷,三刷。

  按照影迷们给出来的最新的挖掘,《看不见的客人》被众多影迷称之为反转之王。

  他们从影片众多视角和线索将影片捋出了4层大转折和5个结局其中还包括43个小反转!

  反正给人的感觉就很离谱,毕竟,一部电影从头到尾也才两个小时的时间而已,结果居然出现了这么多次的反转。

  照理说,其实《看不见的客人》这样的电影,并没有搞的太花里胡哨的,也没有说要硬塞给观众什么哲思,电影的案件也不是什么连环杀人案那种扑朔迷离的案件,可是结果,却还是被许多人各种角度地来挖掘。

  老影人是一个UP主影评人,他特别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对一些热门电影进行各种令人匪夷所思的角度的解读。

  虽然是过度的解读,但是偏偏他却又每每能自圆其说,这让他很快地从中脱颖而出,拥有了不少的拥趸。

  因为他的解读,往往能够带给很多网友们不同的感受。

  这一次,作为一个阿婆主他当然不会放过《看不见的客人》这样的当下的最热门的影片。

  可是解读这部电影的人很多,那么要从什么样的角度来解读?如何另辟蹊径呢?

  “《看不见的客人》的所谓的真相,真的是真相吗?”

  这就是老影人的方向。

  “既然电影以反转之王为主,那么老影人不由地多想了一下,为什么没有更大的反转呢?

  首先,我们所谓的真相,是的,男主角的确承认了自己杀人的事实,可是实际上呢?过程又是如何的?

  这所谓的真相有没有可能,其实并不是电影展现出来的真相?

  劳拉真的是那个备受良心折磨的女人吗?

  有没有其他的可能呢?

  在老影人看来,是有的!

  劳拉为什么是良心发现而不是真的在勒索男主角呢?

  毕竟,男主角是大富豪,而劳拉不过是一个摄影师,两人的关系,本身就值得推敲,他们并不是真正的正常的男女关系,两人都是有家室的,劳拉有丈夫,陈德安有妻子。

  再来看案件本身,整件事,很多人都知道,其实就算当时直接报警,事实上,也构不成犯罪,顶多算是意外,尽管男主和劳拉的确是全责!赔钱而已。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来看男主的决定,他做出那样的决定,个人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因为他是个极为自负的人,所以哪怕这不足以构成犯罪,但是却绝对是对他会有很大的影响的。

  所以,他那么做了,没毛病!利己主义者嘛!

  可是劳拉呢?她其实在那之前并没有任何犯法的地方,哪怕是后来,她如果自首的话,绝对不会有太重的后果。

  那么问题来了,劳拉真的就是古德曼律师分析出来的那样的人吗?

  我看不然,为什么她不能是蛇蝎女人?她其实真的可以是!

  只不过,不同的是,她不是杀人凶手,但是却可以利用这件事来勒索男主!

  我们来看电影的真相,说的是劳拉决定说出真相并自首,但没有自信能够说服男主,但又抱一丝幻想,也保留一把后手。

  一是以男主的名义预订了酒店的房间,二是用自己的手机给男主设置了定时发送的短信。通过这两种手段,将男主和这件事情,彻底绑在一起,以此来迫使男主说出真相并自首。

  但是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她其实是在利用这种方式图谋更多?

  勒索的金额,有没有可能只不过是障眼法?她的本意根本不是想让男主自首,而只是希望能把他逼到绝境,让他不得不屈服于自己呢?

  至于她告诉了受害者的父母这件事,有没有可能也不过是她在加重自己的筹码?

  再有,那张照片,是P出来的,可是有没有一种可能,其实照片的确是P出来的,只不过,P掉的是镜子里面的人影?

  受害者的母亲,有没有可能就在现场?

  甚至于她一直在等着他们窝里横,因为如此,她们才有机会为自己的儿子复仇?

  有这种可能吗?老影人认为是可能的!

  影片的名字叫《看不见的客人》,那么男主房间里,女律师到来后,实际到来的还有另外一个看不见的客人,就是男孩的母亲。

  在杀人的密室中,翻来覆去讨论的,就是要想出来那个看不见的客人,袭击了男主,又杀死了劳拉。

  这样的客人,有多少次反转,就有多少客人!

  最后,电影的结局,给我们的感觉是,男主坦诚了自己的杀人的事实,可是实际上呢?他真的会被入罪吗?

  未必吧?

  首先,假扮律师这件事本就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而通过这种手段获得的证据,能够作为呈堂证供吗?

  再一个,知道了抛尸的地点,就算捞到了尸体,可是不要忘记了,劳拉的手链,在车上。

  这里电影的镜头给过特写,那么是不是男主的律师完全可以把这个作为劳拉才是凶手的证据?而劳拉已经死了,死无对证。

  当然,影片本身,真相就是时间可以战胜金钱,也展现了父亲的执着和母亲的伟大!

  但是两个人只是讲了两个故事而已,一个是男主为求自保编造的故事,把所有的罪行归于死去的人,自己是个受害者,另一个复仇的母亲,为了出了心中的怨气,把所有的罪行归于活人身上,一定要让其遭受苦难和惩罚,才能让心头得到宽慰。

  最后男主看到真正的古德曼站在门口,他无奈的哑然失笑,仿佛他的罪名已无力回天,真的是这样吗?

  片头有假古德曼进入电梯的监拍画面,有她留下的窃听器,带指纹的怀表等等,而她带走了地图标记和整个对话录音,难道这就天真的以为盖棺定论了吗?非也,还记得死者和劳拉的丈夫为何同为银行职员?其中是否另有隐情?劳拉是否真的那么无辜?她到底是良心未泯,还是也是蛇蝎女人?等等,等等,如果从这些方面分析,那么结局是否更耐人寻味呢?

  或许有人会说老影人是在胡说八道。

  可是实际上,老影人是有支撑这个说法的证据的。

  首先从电影的色彩方面来分析,男主和劳拉产生第一个冲突的房间。也是故事的起始,因为在这个房间,女人被杀了,男人被警察定为凶手。但是男主人公拒不认罪,坚持说有第三个人在这个房间。是那个人打晕了他杀死了女人,我们这个时候不知道谁说的是真话。但是看这个房间,除了一些微微的黄色壁灯,还有主人公之间的那一片不知道哪来的白光外,全是绿色。大面积大面积的绿色,不仅是绿色,而且是墨绿色。只有毒液会是这么的墨绿,黑中有绿,那么这是否代表了,这个房间有着危险和谎言,不知道从哪就会冒出一条喷着毒液的毒蛇。

  紧接着男主人公发现这是个陷阱,他和女主人公要离开,于是他穿上了外套,一件墨绿的外套。我不禁说,这大概是导演的一种暗示吧。你说那条毒蛇是谁呢?

  很多人可能会说,是男主,毕竟,他穿了一件墨绿色的外套,可是重点来了,紧接着女人死了。但是她的裙子也是绿色的,我们不知道到底谁才是那个毒蛇了,亦或是都是,他们是同伙,谁的绿色更多,谁就更狠毒吧。

  其实最让我瞩目的就是这个古德曼律师的红色嘴唇。不是因为她是个涂了红嘴唇的老女人。只是因为你要留意的话就会发现,整部电影只有她涂了红色的唇膏,而且是饱和度特别高的红色唇膏。相信在电影院看过这部电影的小伙伴都能看出差别,电影院里这个红嘴唇简直像是马上要滴出血一样。

  我们不说别的,为什么只有她涂了厚厚的红色唇膏?电影里那些年轻女孩,职场女性,情人约会,甚至模特走秀都没有这么红的唇膏。难不成是有含义的?是的,我认为就是有含义的。我们要在影院,第一眼就会被这个红嘴唇吸引。那导演为啥这么做?因为她是律师,靠嘴吃饭,靠着说话就能把案件说成另一种事实。这也是她一开始说的,我打得官司从没输过。而且还有一层更深的含义,这张嘴即将告诉我们不一样的故事,而且是血一样的事实。她具体说了什么希望大家去了影院自然就知道了。而且,她每一次变得更红都会引发故事朝着更加血腥残忍的真想走一步。那隐藏在墨绿下的真相被这张嘴,一层层的撕开。

  那么问题又来了,律师的嘴能相信吗?还有,她不是真正的律师,所以,这又是一个有趣的点!

  当然,这也可能只是老影人的臆想,仅供大家一乐!”

  事实上,各种更奇葩,更离谱的解读都还有。

  因为电影的最后也没有说男主就真的被绳之于法了,所以,这给予了很多观众更多的现象的空间。

  而的确有不少人在下面讨论了起来。

  “被害人父母这样获取的证据应该来说都是非法的吧?能在法庭用上么?

  唯一车子捞起后可能可以查一些指纹啊,遗落物什么的。但我觉得男主的自我供词应该是不能上法庭的。”

  “我也觉得,感觉受害者的父母唯一能够获得的就只是,儿子的尸体的抛尸地点吧?”

  “谈话录音并不能作为关键证据和孤证,但是可以作为事实证据采纳,也不需要取得当事人同意,盗录完全可以。因为你完全有权记录和公开你和他人的对话,不需要任何人同意,除非签订了保密协议或者特殊职业。但是非谈话录音的窃听就不行。不过要法庭认证没有经过删改,最好是原始录音记录,并且呈交录音设备,一般录音证据不被采纳或者无效,主要是这点做不到。

  但是有一个细节就很牛逼了,最后老人直接用的是磁带录音而不用电子录音设备。这个细节太赞了,这样的录音证据可以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本来男主杀情妇证据链就完备,铁证如山,再加上藏尸点,这录音再上庭,跑不掉了。

  这里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冒充律师是不是属于诈骗性质?

  可是我们必须要注意这里并没有冒充,男主开门,妈妈只说了句我是谁谁谁,你律师叫我来了。男主就先入为主认为这个人是她了,妈妈根本没有出具任何伪造的证据去证明自己。关键是这个冒充的人还不是律师。注意看剧情,这不过是退休律师,普通人一枚,但是能力超强关系通天,来过来帮男主圆谎。狗导演真牛逼,什么都想到了。闲话一句,这部片子的细节做得真的很用心,比如假律师和真律师通话那段,细节控会觉得有问题,怎么会听不出陌生人的声音,电影里面用飞机起飞声盖过了电话通话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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