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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九十四章 陪审团


《十二怒汉》有好几个版本,李易要拍的话,把背景放在港岛。

        但是却肯定也不能完全照着来。

        《十二公民》本土化其实做的不错,可惜的是,背景却是模拟法庭,不过,除此之外,倒是可以借鉴一下。

        而且《十二公民》里面的角色,不得不说,一个个演技绝对足够精湛。

        有人说那是话剧演员们的一场撒欢,但是实际上,某种程度上来说,《十二怒汉》这部电影,其实本也和话剧的形式差别不大,因为从头到尾就是在一个场景内完成的。

        这部电影的魅力在于,影片并非揭示某种结果,因此从头至尾,法庭的镜头极少无比。

        一个下午,12个人关在一间房内,他们最主要的道具是那一张方形桌子,至最后,全部人离开,桌子的全貌缓缓展现,几个小时的争论后只剩余几张纸与碎屑,曾有过的人的愤怒的吼叫与平静的论述不再重放。

        即便所有观影的人都从一开始便了解他们辩论后的结局,影片也能够不失去任何一秒钟的魅力,简单的布局下,12个人在表达各自思想进而流露出人生百态。

        而这真的很考验导演把控电影的节奏,以及演员们的发挥。

        对于导演来说,拍摄的难点在于,单一的场景搭配十余人的对话,很容易形成混乱的局面。

        原版的《十二怒汉》的影片时间和叙事时间基本相同,但在将近两小时的激烈争论中,叙事思路清晰,故事扣人心弦。这和镜头与轴线的巧妙运用分不开关系。

        李易很快地把电影的剧本做了出来,和其他的电影相比,这种电影最大的不同在于,它的故事就发生在一个单一的场景里面,所以台词和演员是非常关键的。

        不过,这样的电影,对于那些好演员来说,演起来绝对会很过瘾。

        当然了,这种电影,说实话,李易也不敢说拍出来观众就一定会喜欢,毕竟,原版的电影,年代久远,还是黑白片,而国产版的虽然口碑不错,但是票房扑街却是事实,尽管很多人分析出来很多失败的原因。

        但是你不得不说,这部电影的前期,的确是相当平淡的,真正的高潮点,是发生在后面。

        这种电影,是需要关注耐心地看下去,才会看出来影片的真正的精髓所在。

        李易的版本,更偏向国产版,但是背景是港岛背景。

        事实上,就事论事来说,国产版在本土化改编方面,的确做的很不错。

        但是比起原版的的确还是有差距的,所以,李易也需要改编,原版毕竟是真实的陪审团审判,而国产版的只是模拟审判。

        这可以说是有着至关重要的区别。

        一方面,是大家随便举手投票,反正结果如何也不能改变或者影响到真正的结果,而另外一方面,他们的的确确的是在决定结果。

        决定一个十八岁的年轻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是可以继续生活,还是下半辈子都要在班房里面蹲着。

        两者的差距是巨大的!

        搞定剧本之后,就是选演员了。

        至于拍摄地的寻找之类的,这真的不叫事儿,港岛律政一类的影视作品,真的不要太多。

        所以,甚至都不需要找,毕竟,李易要拍的这部片子,就只需要一个陪审团讨论案件的房间,就OK了。

        而演员方面其实也比较好找,《十二怒汉》其实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只有一点,演技足够好就OK了。

        港岛演艺人协会,别的或许不好说,但是要说老演员,演技好的演员,真的随便拉。

        当然了,既然要拍这个片子,肯定也是需要去了解一些,同样的是陪审团制度,但是港岛这边虽然也是英美法系,可是毕竟还是有所区别的。

        在港岛,只有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和死因裁判法庭使用陪审团审理案件。在高等法院,陪审团参与的案件主要是严重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中适用陪审团制度的数量极其罕见。相对于全港岛刑事案件的总数,适用陪审团审理的案件虽然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然而这一小部分案件却是罪行最严重、刑罚最严厉的案件。陪审团的职责在于判断案情的事实以及将有关法律应用到这些事实上,从而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

        而实际上在人数方面,李易还真的发现了一个港岛和电影不同的地方,据李易的了解,在任何民事或刑事审讯中,陪审团须由不少于  5人组成。事实上,一般的刑事审讯中陪审团的人数为7人,但如有需要,法官可以将其人数增加至9人。

        也就是说,十二怒汉,十二个人的陪审团,好像和港岛的陪审团制度有些不同。

        还有一点不同的地方在于,《十二怒汉》最后商议裁决时,要求是十二比零,全票通过才可以,但是事实上,在港岛的陪审团制度当中,却是多数人裁决的正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人至7人陪审团均需至少5票统一意见,方能达成有效裁决,8人陪审团需至少6票,9人陪审团则需至少7票。

        而《十二怒汉》是北美那边的规定,对于其他的刑事案件,通常也和港岛的多数人裁决的正义是一样的,但是不同的地方在于,在指控谋杀成立的案件则要求一致通过!

        这一点,让李易也是有些头疼。

        《十二怒汉》的最大的看点和反转在什么地方?

        自然是在最初的时候,十一票支持有罪,而只有一票支持无罪。

        可是最终却以十二人全部支持无罪判决。

        那么如果根据事实来的话,只需要多数人就可以达成有效裁决,那这电影不用拍了。

        只是当李易咨询了港岛的律师之后,却发现自己也乌龙了。

        因为按照这位律师的说法,实际上港岛方面,其他的方面和李易了解到的都是一样的。

        比如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刑事审讯有陪审团参与。

        而法院会安排数十至一百名合资格担任陪审员的候选人到法院等候传召,然后由法院书记抽签逐一读出被选中的候选人的姓名,控辩双方可以反对获抽选者担任陪审员。

        然后陪审团一般有七名成员,必须最少五名陪审员认为被告人有罪才能裁定被告人罪名成立。在一些较冗长的案件中,陪审团的人数可增至九名,罪名成立需要最少七名陪审员的同意。谋杀的控罪则必须要陪审团一致同意才能把被告人定罪。

        也就是说在这一点上,李易自己查到的资料并不准确,谋杀控罪案件方面,港岛和《十二怒汉》里面是一样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何把人数增加到十二名。

        可惜的是,按照律师的说法,港岛的陪审团成员人数,最多就是九个,而李易说的十二个,是现在的北美那边的惯例。

        所以,如果李易想要把案件放在港岛背景下拍摄,那么就不是《十二怒汉》,而是《九怒汉》了。

        因为不能脱离事实存在。

        除非李易跑去好莱坞拍这部片子,否则的话,十二个陪审员的设定就不合理了。

        其实这对于李易而言,倒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陪审员是十二人还是九个人,其实对剧情的影响不会相差太大。

        因为对于观众而言,实际上,哪怕是《十二怒汉》也很难真正地让这十二个人都让观众记忆深刻。

        李易对这个陪审团制度,其实还是蛮好奇的,虽然他也是港岛人,平时也有看一些律政影视作品,但是实际上,却很少去了解这些东西。

        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里面,李易特意去办理了法院的旁听证,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会有问题,但是对于李易这样的名人来说,却真的不是什么大问题。

        当然了,陪审团真正的在决议的过程,肯定不可能让李易看到的,但是这也没什么关系,港岛很多公民,其实都有过当陪审员的经历。

        李易特意让人找了几个有担任过陪审员的经历的人,和他们聊了不少。

        其实大差不差,只是和李易想象的差距还是挺大的。

        按照李易谈过的几个陪审员经历的人的说法,他们几乎很少有推翻多数人投票的情况。

        当然,也有比较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这些个陪审员,的确职业五花八门,他们这些人,大多数并不是太懂法律,不过想想倒是也正常,因为貌似也不太需要。

        《十二怒汉》里面,其实里面的十二个人也都是普通人,他们以前素不相识,以后可能也没有什么打交道的机会,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和生活背景,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各自的更关切的利益,有不同的人生阅历,有自己的偏好和性格。

        对于制度来说,哪个更好,不是李易一个导演需要考虑的问题。

        有人说《十二怒汉》在无时无刻地美化皿煮制度,但是实际上,在李易看来,却反而是恰恰相反的。

        无他,因为,首先要从案件上面来说,原版的《十二怒汉》讲述的是什么故事?

        “经过六天冗长枯燥的审理之后,法官对陪审团发布了裁决指示,被告是一名十八岁的男子,被指控杀害了自己的父亲,在法庭上给出的证据也极有说服力: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露过寝室以及飞驰的车窗,看到了被告举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了被告喊着“我要杀了你”,以及身体倒地的声音,并且察觉到被告跑下楼,刺进被告父亲的胸膛的刀和被告曾经添置的刀是一致的。而且被告声称从午夜11点到凌晨3点之间,在看电影的证词也极为不诚信,因为他连刚看过的电影的名字都说不出来。”

        从剧情和证据来说,似乎,绝大多数人第一反应就是,这就是杀人凶手。

        而电影的真正的精彩的部分就在于,最终的结果却是十二人全票通过了被告无罪的决议。

        事实上,由十二个普通人来审判被告这个事情,本身就存在很大的正义性。

        皿煮,有没有可能让凶手逍遥法外?

        答案是肯定的!

        可是《十二怒汉》的精髓在于,电影的故事,并没有给出,真正的凶手是谁,真相是什么。

        因为,对于陪审团成员们来说,他们不是警察,他们根本无法知道,真相是什么。

        他们只能根据警方,律师,证人等等,提供的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判断!

        陪审团的议论过程之中,其实就支持有罪的一方要在规则内举证证明被告的行为,而反之,支持无罪的人,就要对控方的证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质疑。

        这个制度的宗旨在于,宁可错放一千,不可杀错一人。

        看起来好像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冤案的发生,可是实际上,因为陪审员也是人,是人就会犯错,这个法律的关键核心点在于,疑罪从无。

        李易终于完善了剧本。

        很快地,就把剧本给到了陈伟杰那边。

        当然,具体的到时候,要用《十二怒汉》原版的十二个人,还是港岛的九个人陪审团,李易还有些犹豫不定。

        如果用九个人的陪审团,那么电影肯定就不能是十二怒汉了。

        而李易也想找陈伟杰他们这些人讨论一下,是否有必要改成九个人。

        其实《十二怒汉》的核心人物在于,八号陪审员。

        其他的有多少个其他的陪审员,其实反而并不是那么重要了。

        而所谓的美化,宣扬皿煮制度的优越性,李易真的不认为是这样的。

        因为,对于被选中的陪审员而言,实际上,李易了解过,那些个有担任陪审员的人,他们大多时候,都是对这个事情,不是那么的重视,或者说绝大多数的陪审员,都不希望耗费太长的时间去讨论案件。

        甚至于很多时候,态度都是比较敷衍。

        《十二怒汉》里面其实也是如此。

        现实当中又能有多少人像八号陪审员那样始终在群体抉择之中坚持自己的立场?

        而且片子之中即使有八号陪审员这样的人存在,可是也依旧存在妥协,在其次轮投票只能无奈弃权,让其他人做出抉择就可以看的出来。

        所以,如果没有八号陪审员的话,那么岂不是判决的结果会完全不同。

        这就是皿煮的优越?扯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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