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仗剑人间(43)
第七十六章
钟华也没问宁馥是怎么知道陈苗的事的。
——连这点事都打听不出来, 那也就不是宁馥了。
“行。走吧。”他说。
两个人在医院门口的小摊子上吃了豆腐脑兑胡辣汤,油饼烧饼小笼包子。
吃完宁馥摸摸肚皮,拄着脸等钟华。
钟华一口能吃半根油条, 从这点上来说,他看起来一点不像个成天坐在办公室里的领导。
“您还挺接地气的。”宁馥说。
钟华喝完碗里最后一口豆腐脑, 擦了擦嘴,“我二十岁那会,吃得比这还快还接地气。”他道:“我不是什么神坛上的人, 不用给我捏人设。”
宁馥耸耸肩膀道:“没有包袱挺好, 那你当初怎么瞧不上我?装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有话为什么不能好好说, 叫我去做什么出镜记者。长得好看有错?”
钟华叹口气,“你好记仇。”
宁馥露出一个睚眦必报的微笑。
钟华道:“你没错。我错了。对不起。”
一键三连。
可宁馥还是面带微笑地望着他。
气氛突然有点凝滞,空气的流速变得像淀粉放多的胡辣汤一样黏稠起来。
在这人来人往嘈杂繁乱的大街边,放着没吃完的小笼包和擦过嘴的纸巾的早点摊上,宁馥就非要把他心底的那个结起出来。
教他在这里掏心挖肺,鲜血淋漓。
钟华沉默了几秒中,拿筷子挟桌上的香油小咸菜慢慢吃。
“你和陈苗一样年轻。”
“她也很漂亮, 没有你这样疯,这么勇敢。”钟华慢慢道:“她只是想做好一份工作。”
陈苗大学毕业,就被招进中视调查记者部。
当时是钟华带她, 她像所有实习生一样小心翼翼又听话, 希望能留在中视这样的好单位。钟华那会也年轻,有一股子恃才放旷的劲儿, 他的原则就是不求升官发财,不求人情练达, 既然进了这一行, 就要求一个天道恢恢, 公义昭彰。
陈苗就被他带的满脑子理想主义,热血又单纯。天天念叨如果能抓到一个大新闻就好了。
她从学校起就受专业训练,进入调查记者部,又跟着钟华大大小小跑了许多报道,总有一种“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的感觉。
所以,在以为找到了“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的机会时,她几乎毫不犹豫地,踏入了那扇通往地狱的门。
警|察冲进去的时候,她还有意识,第一句话是,摄像机掉在墙角了。
第二句话是,“好疼”。
这是在她头脑清醒的最后时刻,说出的最后两句话。
27刀,一刀刀毁去了她的脸。在发现jing察突袭的慌乱之间,还有人将“货”往她的嘴里倒、往她的身体里塞。
她只有二十三岁。
小咸菜被钟华挟完了,他觉得嗓子有点干渴,清了清喉咙。
“我怕女孩子说要来当调查记者。”钟华道:“哪怕她们说,不在乎生死,不在乎容貌,只想证实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想实现自己的理想。”
他道:“那个时候,我宁愿她们全都拜金,虚荣,浮夸,脑子空空地活着。”
宁馥:“呸。”
她问钟华,“如我死了,若我毁容了,你会后悔招我进来吗?”
她不等钟华开口就冷冷道:“如果你真的一直像你说的那样想,你根本就不会从天南都市报把我要过来。”
“这根本就是个悖论。”宁馥道。
钟华叹口气,慢慢道:“这不是悖论,这是博。”
她太优秀了,太耀眼了,仿佛天生就适合做这一行。他不能视而不见。
他她不会像陈苗一样陨落。
她已经像宝石,放出绽绽光芒来。
他自己再一次将一个女孩划归自己的羽翼之下,能真正地目送她直上九霄。
他赢了,宁馥成全了他。
她不是陈苗。但这个世界上,太多珍贵的,金子一样的心,容易被毁伤。
宁馥轻轻道:“你不可能保护所有人。”她唇边掠过一抹笑,“也不该对女孩子区别对待。这样,男同事们也该要委屈了。”
人,以品质论,以能力论,都可以。
但就是不该以性别论。
战士有性别,但依然是战士。
“以后不会了。”钟华道:“我向你道歉。”
宁馥反倒因为他的坦荡挑了挑眉毛,她也反省了一下,“我本意是想安慰你。”
陈苗的事,是钟华的心结,说不定还是心理阴影。
——他亲眼看着自己漂亮鲜妍年轻活泼的小同事脸上27道血肉外翻的刀口,亲眼看着一个有理想有志气有远大前途有大好青春的女孩,被折磨成精神失常的疯子。
他还敢,也算悍勇。
钟华的话锋却一转:“但你不要以为谁都能进入调查记者部,”他唇角也勾起一丝笑,“不论男女,你是第一个被我特招的。我不给她们机会,也因为她们不会达到我的标准。”
从陈苗的事后,他几乎把调查记者部进人的标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
宁馥:“……你在夸我吗?”
钟华淡淡看她一眼,“说了你独一无二,还不算夸?”
宁馥一时没反应过来,钟华已经站起身走了。
她这个刚出院的病号不得不付了早餐钱,又跟老板要了个袋子把剩下的小笼包打包带走。
钟华这么直白的赞美,堪称百年一遇!
她追上去,“你后悔了吧,独一无二,你还当众怼我让我去做出镜记者?”
钟华斜睨她一眼。
这人的确是个奇异的矛盾综合体。
她有远超常人的沉稳机智,有时候却又像是血液里流淌着疯子的基因,有一股与生俱来的孤勇。她有眼界有胸襟,根本不需要被保护,但有时候又睚眦必报,小心眼的厉害。
就拿普利策那事来说,拒绝领奖是她自有风骨,还要在全世界的聚焦里打人家的脸,这就是记着人家拿奖买她虚假报道的仇呢。
这个世界上伟大的人物就如同银河中的群星,亘古闪耀。
宁馥的那颗星星,转到背后是一个皮卡丘。
她会成为一个了不起并且有趣的人。
钟华难得地起了玩笑的心思,他道:“我说真心的。”
“叫你去当出镜记者,不是看不起你。”他的目光掠过宁馥油汪汪的嘴唇,忍着吐槽的欲|望,道:“公允来说,你是我平生仅见的美人。”
宁馥呆住了,“啊?”
钟华哈哈大笑,转身走了。
陈苗失踪是在一个星期三。
她从家中走失后,家里人也曾报警、遍发寻人启事,想了不少办法费了无数经历去找她,可这些年下来依然是毫无音讯。
除了钟华的每个周末,周三只要有时间他也会去找人。
——陈苗已经疯了,已经没有了正常人的思维和逻辑,但她在星期三离家走失,就意味着这一天很可能是有意义的。
没有更多的信息,钟华只有坚持这一点看似空茫,几乎没什么凭据的线索。
钟华带宁馥去了一处公园。
周末,他会开车到街上去慢慢巡视,周三,就固定到这里“蹲守”。
这里拆迁过。
“以前,是陈苗出事的地方。”钟华对宁馥简单地解释道。
觉得走失的陈苗可能经过这里,只是钟华的直觉。
在无数个星期三的下午,他在这公园里等待。
这街心公园很漂亮,草坪修整得挺干净,配备了不少健身器材,碰到阳光好的时候,成群的老头老太太在这小公园里锻炼身体跳跳广场舞,玩轮滑的小孩子们像一群群飞来飞去的鸟儿,在人群之间穿梭着,欢叫着。
没有人知道,曾经这里还是一片破败的城中村时,有一个二十三岁的女记者,在这里被人划了27刀。
为了做好她的工作。
宁馥跟钟华在这儿一蹲就是一下午。一无所获。
“明天还来吗?”
“来。”
“那早饭你请。”
在第三个星期三,下午,三点半的时候。
钟华接到关童的电话,新闻中心的主任在手机那头苦口婆心,“知道的是你爱惜部下,替她撑腰给她挡枪子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对台里有意见呢!给你停职是为了保护你,你这家伙可别给我不识好歹啊!”
他啰啰嗦嗦地说了一达通,核心意思就是:歇够了赶快回来开工干活,调查记者部不能没有你!
——顺便把浪够了的宁馥也提溜回来吧!
不要太任性!
其他的八卦废话都被钟华自动过滤了,例如——
“你这些天都和小宁在一块?”
“和她相处怎么样?我就猜她是合了你的狗脾气,我看这个世界上就这么一个特殊人才!”
“考虑考虑不?大个八、九岁不是事,关键看你现在有多了解人家,赶紧出手,投其所好!”
钟华忍着他的聒噪,“别再让我听见你费这种口舌。”
他曾经堂堂正正地说过,“我喜欢她”。以欣赏的语气,问心无愧,坦坦荡荡。
他喜欢宁馥。就愈发希望宁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头上的痕迹。她的每一步都应该向前,走向成熟,背负沉重,注定成为一名伟大的记者。
他的喜欢是要给她加一点沉重的东西,让她朝伟大跨出那一步之遥。
而不是耽于情爱。
他自己于这些,也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关童讪讪地闭嘴了。
钟华却突然笑了,“不过我最近是了解她多了一些。”他在挂电话前怼关童,“她比你可爱太多。你要多向宁馥学习,老关。”
宁馥好吃,嗜甜,喜欢烤红薯和快乐水,也喜欢吃牛肉干和各种奶制品,总是喝劣质奶茶,不在意外表,却非常在意保养她那头长发。
她最近就沉迷这个街心公园拐角的奶昔,每天这个点就去买。
钟华挂断电话,手机还没放到衣兜里,便听见宁馥在喊他。
“钟华,你来,陈苗说她也想喝紫色的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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